1992年3月11日景德镇市市委决策深化工业企业改革力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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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448
事件名称: 1992年3月11日景德镇市市委决策深化工业企业改革力度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07.pdf
事件类型: 科技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11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1年4月17日,市委常委会决定将组建陶瓷企业集团构思提交市委五届六次全会讨论通过。5月28日,市委常委会具体研究了组建“中国瓷都景德镇陶瓷企业集团”问题,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人财物,产供销,贸工科“九统一”的原则,要求陶瓷工业公司成为经济实体和争取取得陶瓷产品自营出口权。6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组建陶瓷企业集团。6月24日,市委常委会根据省政府批复精神,要求市政府尽决研究成立组建“集团”工作班子等事宜。8月6日,市委常委会再次具体研究组建陶瓷集团问题,审定并原则同意集团章程、组建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同意省陶瓷工业公司转为经济实体;确定集团为副地级上报省委审批。8月20日,集团正式成立。10月9日,市委常委会在研究贯彻省委9号文件时,决定同意组建华意电器集团,建议集团逐步实行“九统一”,同时要争取自营出口权并按程序报批,力争11月底成立。1992年3月11日,市委常委会提出要加快改革的力度,通过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求工交企业破“三铁”的面一季度达到50%,上半年搞完.9月24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了省陶瓷工业公司转为实体的初步设想,提出必须坚持政企职责分开,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和经济实体,有利于陶瓷集团的发育和完善。11月20日,市委常委会就省陶瓷工业公司转为经济实体后的名称、性质、与下属企业关系、承包方式、干部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以及经费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并作出决议。12月28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选定印机厂、电机厂、光明瓷厂、红旗瓷厂、人民瓷厂、华风瓷厂、景陶瓷厂、磁性材料厂、新华印刷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等1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为第一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试点。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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