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发电厂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151
机构名称: 景德镇发电厂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222.pdf

机构描述

景德镇发电厂系水利电力部部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江西省电力工业局主管,是南昌电网骨干电厂之一,位于景德镇市竟成乡青塘村东侧,占地面积99870平方米,建筑面积64866平方米,装机容量10万千瓦,所装2台5万千瓦发电机组,系全省第一批高温高压发电设备,分别于1976年4月和1977年7月并网发电。 建设景德镇发电厂的动议始于60年代末,根据江西电力系统“四五”规划,到1975年赣东北地区最高负荷达17.9万千瓦,除乐平电厂外,仍需新建一座火力发电厂。1968年初,江西省电业管理局、江西电力设计院和水电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联合,于6月提出《江西赣东北地区选厂报告》,经江西省革委会、江西省军区司令部和水电部批复同意在乐平县共产主义水库西侧的何源村。1971年9月,省水利电力局提出选择有利于快速施工的新厂址,经水电部调查组踏勘,认为王家村优于何家源。 王家村位于城区正北昌江一U形河湾内侧,附近山地多谷,相对高度约40~60米,是理想的储灰场。厂区两侧距上下游河沿约1公里,便于上游取水下游排水,可以河弯作冷却池,大部分是海拔40~45米的荒坡地,适当挖填平衡,能确保洪水最高水位38.25米以上,占用农田较少,地质条件可满足建厂要求。同时,同都昌、湖口、九江等地区联网也很便利。 厂址改为王家村后,赣东北电厂筹建处改为景德镇电厂筹建处。1972年4月,华东电力设计院完成《景德镇发电厂(一期)工程扩大初步设计》,设计方案为三列式布置,主厂房固定端朝西南,设计地面标高为39米;配电装置设在主厂房东南,使出线顺直,煤场置于厂房西北,运煤铁道与黄泥头地方铁路接轨,经厂区东南绕至东北角引入煤场。主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构架,内煤仓双框架布置,除氧层跨距7.5米。煤仓层为9米,厂房柱距7米,汽机房横向布置共10档,锅炉为露天布置,主蒸汽系统取单母管切换,制粉系统为钢球磨中间储仓制,水力出灰留有综合利用条件。烟囱高100米,内径5米,机炉集中控制室为220—H型,化学水处理为一级除盐系统,电气主结线为单元制,出线电压为110千伏和35千伏,循环水取河道冷却直流供水系统,主结线选取2台6万千伏安3圈主变压器,35千伏电压线5路,其中至河西、樟树坑各1路,东郊2路,备用1路;110千伏电压线5路,其中至银坑坞与乐平联接1路,至九江1路,至德兴2路,备用1路。 1972年4月破土动工,土建工程由江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担,1973年10月,在主厂房西发现水平洞穴。为査明洞穴分布情況,在厂区内补充地质勘探,共挖探坑116个,钻孔33个,发现有卵石填充的垂直洞穴166个,地下水平洞穴47个。经鉴定,其洞顶将逐渐坍塌上移,危及主厂房基础安全。经采用混凝土补洞的方法处理,完成总工作量不及1/10,且新老混凝土结合面的密度程度均未达到质量要求。考虑到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1974的2月暂停施工。8月,厂房基础处理施工方案确定,1975年2月,完成全部处理工作。1976年底,完成主厂房土建任务和贮灰场工程。 第一期工程装有2台同类高温高压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生产设备有上海锅炉厂制造的SG—220—100/540型锅炉2台,上海汽轮机厂制造的N50—901型汽轮机2台,上海电机厂制造的QFS—52—2型发电机和SFS—600/110型变压器各2台,以及配套的辅助设备。整个厂区占地93933.8平方米(不含灰场),主厂房采用框架结构,面积为10315平方米,所据空间达25499立方米。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