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敬老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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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103
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敬老院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570.pdf
起始时间: 1958年

机构描述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的影响下,创办了城市敬老院2所,农村敬老院10所,入院老人166人。1959年底,农村敬老院增加了9所,院民300人。城市院民生活由政府救济,农村由社、队供给。 1960年,因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农村敬老院逐渐缩减,至1961年底,仅保留9所,院民92人。1962年7月,农村部份社、场将敬老院移交大队管理,撤销4所敬老院,保留5所,院民减至62人,老人生活由大队安排。1963年,根据全省第三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昌江、珠山敬老院改称养老院,院民28人,每人每月补助12元,从城市社会救济款中开支。同年,农村敬老院减至4所,院民38人,民政部门发给补助款1264.44元,粮食1.542万斤。 1981年6月,兴田公社集资5万余元,市民政局补助2.8万元,在兴田村兴建800平方米光荣敬老院1所。内有住房36间(每间15平方米),活动室、办公室、储藏室各1间,活动室备有电扇、藤椅、沙发以及电视、棋类、扑克等娱乐用品。另有餐厅、厨房100平方米,配有工作人员5人,收养孤寡院民1 3人,每人1室,每人每年生活费486元。1984年开始,该院利用空余房间,开办有80个床位的招待所,接待过往旅客。至1985年,共收入3.1万元。 1983年,三龙乡办敬老院1所,面积120平方米,收养孤寡老人7人。1984年9月,竟城乡集资21万元,新建敬老院1所,面积1700平方米。1 1位孤寡老人迁入新居。院民每人年生活费500元。其中村筹200元,乡政府补助300元。次年10月,乡政府集资6万元,为敬老院创办了“翠云印刷厂”,经营所得的利润,用于扶持敬老院事业。 1985年6~10月,各乡政府,对照健全领导班子、落实五保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规章制度、扩大生产门路、加强生活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整顿检查,45个农村敬老院,验收合格的44个,由民政局发给了合格证。年底,召开先进敬老院表彰大会,贯彻“集体举办、民主管理、以养为主,适当劳动,团结互助、欢度晚年”的方针,并有7个敬老院受到表彰。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建置志、自然环境志、人口志、城市建设志、政制沿革志、共产党志、民主党派志、人民代表大会志、人民政府志、人民政协志、军事志、群众团体志、公安志、司法志、民政志、人事劳动志、外事侨务旅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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