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政协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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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066
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政协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28.pdf
起始时间: 1985年4月

机构描述

工作组委员会于1985年4月设立,在此之前,为若干个工作组。 1956年9月,设立文教、卫生、社会联系和对资改造四个工作组。除政协委员外,还吸收了一部分各界具有代表性人士参加。1960年3月,增设家属工作组,以帮助和推动家属进行学习和自我改造。李素静为家属工作组组长。同年7月,又增设陶瓷美术、科学技术和城市建设3个工作组。同时,制定了工作组的《工作简则》,规定各组的共同任务是:扩大同各方面的联系,宣传党和国家的法令,收集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有关部门处理或参考。1963年8月9日,第四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8个工作组扩充为工业、财贸、陶瓷美术、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对台工作、文史资料、社会、家属等11个工作组。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3人,秘书1至2人、各组成员少则9人,多则39人。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委员会推定,秘书由秘书处指定或聘请。1964年1月,第四届常委会又决定将11个工作组调整为工商、陶美、科技、文教、卫生、对台、文史、社会、家属等9个工作组,并修订了工作组《工作简则》。1978年10月恢复政协机构后,设立学习、陶瓷美术、科技、工商财贸、文教、医药卫生、对台、文史资料8个工作组开展活动。1982年6月12日,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原有的工作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充实,设立13个工作组。计有科技一组、科技二组、陶瓷美术组、城乡建设组、文艺新闻组、体育教育组、医药卫生组、工商财贸组、妇女组、青少年教育组、农林组、三胞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民族宗教组。1983~1985年,相继3次对工作组成员作了部分调整,使一些年龄较轻,学有专长的委员到与本职工作或专长有联系的工作组参加活动。 1986年6月3日,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设工作组委员会。副主席程正棠兼任主任委员,罗羽珍、邹建金任副主任委员,方炳仁、刘德、刘自强、毕渊明、李曼、张云程、张振星、吴海云、汪毓华、胡履桂、徐日新、蔡九江为委员。工作组委员设立后,各工作组成为它的组成部分。工作组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①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僵化;介绍国内外形势和现代化科学文化发展趋势等重要信息。②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活动,广泛联系委员和有关方面人士,增进友谊和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③听取和反映委员及各方面人士对于国内外大事和国家与地方大政方针以及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意见,发挥民主渠道的作用。④就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研讨、专题调查、考察咨询等活动,向国家机关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⑤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联络情谊和宣传政策的活动,推动“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⑥定期研究、部署、协调各工作组活动计划,及时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给各工作组以具体指导。 工作组委员会下设13个工作组,即祖国统一工作组、科学技术工作组、陶瓷工业工作组、陶瓷美术工作组、城乡建设工作组、农林工作组、文艺新闻工作组、教育体育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工商财贸工作组、妇女工作组、青少年教育工作组、民族宗教组。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建置志、自然环境志、人口志、城市建设志、政制沿革志、共产党志、民主党派志、人民代表大会志、人民政府志、人民政协志、军事志、群众团体志、公安志、司法志、民政志、人事劳动志、外事侨务旅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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