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购销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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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93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购销价格
分类号: F304.3
页数: 3
页码: 1468—1470
摘要: 供应方法1949年前后,蔬菜敞开供应。1959—1962年,蔬菜供应紧张,每人每日供应3至5市两,菜价贵,质量低。为了合理分配各菜场供应数量,根据每天货源情况,实行居民定点发牌供应的办法。
关键词: 蔬菜市场 购销价格

内容

供应方法1949年前后,蔬菜敞开供应。1959—1962年,蔬菜供应紧张,每人每日供应3至5市两,菜价贵,质量低。为了合理分配各菜场供应数量,根据每天货源情况,实行居民定点发牌供应的办法。大型菜场负责3个居委会和机关、团体食堂的供应,小菜店负责2个居委会的居民蔬菜供应,由菜场发牌到居委会。大型厂矿机关、团体食堂由十八桥、东郊等3个蔬菜店供应。1963年,蔬菜供求情况有所好转,敞开供应。1975—1976年上半年,蔬菜供应暂时短缺,以后情况好转,蔬菜又敞开供应。
  交售价格1959年7月,市商业管理局和竟成人民公社联合向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行文,要求对市蔬菜交售价格进行调整,原则上维持在1958年的价格基础上,缩小了上下市幅度差,将竟成公社生产的64个品种价格拟订出收购价,并确定按商业经营费10%、税金3%、利润率7%,进行核算销价。在购销价格方案中,拟定出最高最低的收购价格和零售价格。
  1959年按照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蔬菜进销差率不超过20%,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零售价。在经营上要求“少赚钱或不赚钱”,蔬菜经理部将原3%的手续费予以取消。为照顾产销利益,购销差率缩小到20%,收购价与零销价进行了调整。1962年“少降收购价,多降零售价”,将收购、批零两道差价由原规定的25%降为20%,购销批差率由原7%调为5%。1972年执行市商业局规定,蔬菜购销平均差率为21.6%(外地菜调入不受此差率限制),1976年蔬菜年计划总水平为每担3.79元,并允许有上下伸缩10%的幅度。由于蔬菜生产变化大,季节性强,尽管各个时期有关部门对蔬菜交售价格都作了规定,但实际上却很难切合计划要求。1964年执行省商业厅的规定,购进、零售差率一般掌握在25%到40%之间。蔬菜实行幅度价,年初由计委订出全年综合价格水平和总的购销差率。在增加品种、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全年计划混合平均收购价每担3-3.3元,销售价是加混合平均差率25%—30%,即为3.29-4.29元。并允许购销价格上下伸缩10%的幅度。根据这一决定,蔬菜公司与蔬菜基地协商议定,1964年全年收购价综合水平3—3.3元,零售价综合水平为3.75-3.9元,在掌握差价方面,综合购销、零售差率由原订25%—30%降为20c70,其中购批价由原来的5%下降为4%。
   表5-6景德镇市1957—1985年蔬菜价格水平表单位:元/担
  1965年季节差价是淡季略高、旺季略低,对每一品种季节差一般掌握为“称勾形,即上市高、中期低,下市略高”。为促进蔬菜上市早、质量好,实行早晚差价,零售差率是“价格高的差率小一些,价格低的差率大一些。”1966年购销差率的制定与掌握以“保两头,挤中间”为指导思想,砍掉了中间批发环节,收购手续费由5%减为3%,购批差率也只有20%左右。1973年对蔬菜采取“保价包销”的办法。1984年4月,蔬菜价格实行“大管小活”,小白菜等24个品种的综合价格水平为4.923元/担。1985年3月全面放开蔬菜购销价格,但国有商业仍起着平抑市场物价的主渠道作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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