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918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经济效益 |
分类号: | F124.6 |
页数: | 1 |
页码: | 1446 |
摘要: | 建国后,对外贸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出售红茶换取外汇后,从外国购进国内急需的物资,为国家建设服务。“根据全国茶叶生产会议公布(1954年12月),1吨红茶出口可换10吨钢材或20吨汽油。”50年代,国内缺乏汽油和钢材,多以此为换汇标准。1956年12月,市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本年全部茶叶出口产品可为国家换回钢材3336吨,折合拖拉机67台,喷气式飞机8架。当年出口红茶为6631担,折合钢材331.55吨,即一吨茶换回钢材10吨多。建国36年来,景德镇市为国家提供出口红茶33.62万担,每担出口红茶以125美元计算,共创外汇4200多万美元。近几年,每年出口红茶创汇达270万美元左右。 |
关键词: | 景德镇市志 茶业志 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