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89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投资 |
分类号: | F830.59 |
页数: | 2 |
页码: | 1423—1424 |
摘要: | 1950一1953年,浮梁县通过银行直接向农民贷给水利款,4年合计发放6.4673亿元(旧人民币,下同),其中1950年0.3409亿元,1951年1.5015亿元,1952年1.5187亿元,1953年3.1012亿元,收回5.1996亿元,占投发数83%。1950年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各县兴修小型水利,按每项工程受益60亩,贷给米2000斤的标准,要求在旱期到来前完工,秋收后由受益农户免利偿还。1964年,市政府将省投资60万元经费作为无息贷款。通过农业银行直接投放工程建设单位。 |
关键词: | 景德镇市志 投资投工 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