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土保持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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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8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土保持机构
分类号: S157
页数: 2
页码: 1403—1404
摘要: 1983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加强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保持生态平衡,以景政发(1983)160号文调整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下设办公室,定编7人,负责水土保持的日常工作。
关键词: 景德镇市志 水利志 水土保持

内容

1963年2月,成立市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兼任。1964年3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定编3人。1983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加强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保持生态平衡,以景政发(1983)160号文调整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下设办公室,定编7人,负责水土保持的日常工作。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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