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8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
分类号: F307.1
页数: 2
页码: 1331—1332
摘要: 据旧志载,清雍正十年至同治年间(1732一1874),浮梁县有成熟田地山总数为631781亩。道光十二年(1832),成熟田361708亩;地145701亩,合计成熟田地507409亩。山1227038亩。民国21年(1932),田地为361780亩,其中一则田地143897亩;二则田地130420亩;三则田地87430亩。民国25年,耕地面积441243亩,占土地总面积6208358亩的7.3%。民国28年,农户18000户,农口90000人,人均耕地5.8亩。
关键词: 景德镇市志 种植业 耕地

内容

据旧志载,清雍正十年至同治年间(1732一1874),浮梁县有成熟田地山总数为631781亩。道光十二年(1832),成熟田361708亩;地145701亩,合计成熟田地507409亩。山1227038亩。
  民国21年(1932),田地为361780亩,其中一则田地143897亩;二则田地130420亩;三则田地87430亩。民国25年,耕地面积441243亩,占土地总面积6208358亩的7.3%。其中水田333416亩,占耕地75.5%;旱地107827亩,占耕地24.5%。农户17919户,占总户数的53.5%。农业人口94969人,占总人数53%。农口人均耕地4.6亩,其中水田3.5亩,旱地Ⅱ.1亩。民国28年,农户18000户,农口90000人,人均耕地5.8亩。
  1949年,浮梁县(不包括景市郊区)耕地面积320720亩,其中水田311030亩,旱地9690亩。1952年查田定产核实耕地360234亩。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市区开垦荒田(地)17000亩。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因兴修水利,新建公路、铁路,工矿企业基建,机关团体和私人建房等占用耕地较多,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83年,耕地34.1万亩,其中水田29.9万亩。1985年(包括划人鱼山乡、荷塘垦殖场的耕地),共有耕地38.79万亩,其中水田33.8万亩,旱地4.98万亩。每个劳力负担耕地4.25亩,每个人拥有耕地1.5亩。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