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81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1 |
页码: | 1331 |
摘要: | 解放后,为发展国营农垦企业,国家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逐步建立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垦殖场。1953年,建有2个国营垦殖场,耕地面积200亩,职工58人。1958年,有枫树山、万寿山、九龙山、浮东、罗家桥5个国营垦殖场,耕地面积4395亩,职工4408人。1967年,经过不断地建设和调整,国营垦殖场增至6个,耕地面积1.048万亩,职工4336人。次年秋,臧湾、万寿山、青年3个国营垦殖场全部退为集体性质,枫树山、罗家、九龙山垦殖场则按其主业分别改为枫树山林场、罗家农场、九龙山茶场,共有耕地6286亩,职工3118人。1978年,国营农垦企业为7个,耕地1.2093万亩,职工7104人。1985年,国营农垦企业8个,有耕地1.4141万亩,职工7530人。 |
关键词: | 景德镇市志 土地制度 全民所有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