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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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4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保险
分类号: F840.61
页数: 2
页码: 548-549
摘要: 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国营建国瓷业公司和私营江炳兴等5家瓷厂及建中联营厂等百人以上的单位,进行登记摸底,为实施劳动保险条例作准备。
关键词: 劳动保险 社会保险

内容

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国营建国瓷业公司和私营江炳兴等5家瓷厂及建中联营厂等百人以上的单位,进行登记摸底,为实施劳动保险条例作准备。同年,华电瓷厂根据“劳资两利”原则,首先订立劳动保险集体合同,82名职工享受了劳动保险待遇,企业支付劳动保险金1746.63万元(旧币)。
  1953年1月26日,根据政务院重新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开展劳动保险工作。到1956年10月,先后有建国瓷厂、董家山煤矿、景德镇瓷厂、第三瓷厂、砖瓦厂等单位实行了劳动保险条例,享受劳动保险条例待遇的职工共1.4万余人。1960年4月,全市有陶瓷、煤炭、基建、交通、财贸、文教等系统30多个单位实行了劳动保险条例,享受待遇的职工达37307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74.2%。对暂不够条件尚未实行劳动保险的单位,则由企业行政与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参照《条例》的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集体合同,使职工不同程度地享受到劳动保险待遇。据统计,全市有14个厂矿企业签订了集体劳动保险合同。享受这种待遇的职工共5737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11.3%。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退休、退职工作停办。
  1978年,国务院重新颁布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劳动保险工作进一步开展。1980年,对全市国营企业劳动保险工作进行了整顿。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都建立、健全专管机构,配有专职人员;建立了医务劳动签定委员会;整顿健全劳动保险卡片、待遇证和审批制度。1982年,根据省劳动局、省总工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保险履行登记、申请和批准手续的联合通知》,市属各国营企业经过登记、申请和批准,全部实行了劳动保险制度。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单位,其保险经费的来源,一是按工资总数的3%提取劳动保险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退休费、抚恤费、困难补助费、救济费等;二是在“企业工资资金”中实报实销的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病、伤、产假工资、因工死亡丧葬费等;三是按工资总额的5-7%提取的医药卫生补助金,用于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企业医务人员工资等。
  1983年以来,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①实行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订《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试行办法》,首先在十八个集体企业中试行。主要项目是:医疗社会保险和老年社会保险,职工因病和年老享有一定的医疗费、退休费等待遇。保险基金:企业每月按本单位全部在册正式职工工资总额的16-22%缴纳,其中医疗社会保险基金5%,老年社会保险基金11-17%。在征收所得税前提取,列企业营业外支出。职工个人:则每人每月按工资总额2%交纳老年社会保险基金,交至退休、退养之月止。②实行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保险。1986年3月,根据土级有关规定,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按月发给退休费,直至死亡。其基金来源,由企业和合同制工人双方缴纳。企业按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18%,在缴纳所得税前提取,列营业外支出,并委托市工商银行采取无承付结算办法代收。合同制工人缴纳数额按本人工资高低分别缴纳1.5元至3元不等,由企业按月在工资中扣除。③实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1986年10月,全市国营企业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实行待业保险。保险金由企业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提取,按月向市劳动服务公司缴付。此款委托工商银行采取无承付结算办法代收。职工从就业转入待业的下一个月起,享受待业救济金。其计算方法是:工龄不满一年的不发;工龄满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发给待业救济金3个月,最多发24个月。其中:在6个月以内,每月为本人基数工资的75%;从第7个月到12个月,每月为本人基数工资的60%;从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每月为本人基数工资的50%。④实行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
  1986年7月,在本市陶瓷系统20个国营企业中首批试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1987年9月1日起。根据市政府颁发的《景德镇市国营企业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暂行规定》,在全市国营企业实行。统筹项目为:退休费、离休费、退职生活费、退休补贴费、副食品补贴和粮食补贴、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与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未列入统筹的其它费用仍由原单位负责支付。根据“以支定筹、略有积累”的原则,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加退休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确定提取比例,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下达。统筹基金实行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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