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机构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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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98
颗粒名称: 第—章 机构编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511-513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江西省景德镇市的机构编制制度。
关键词: 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

内容

第一节机构设置
  行政机构1949年5月4日,市人民政府成立,设秘书室、社会局、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财政局,并辖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分行。10月20日,将教育、工商、财政等局改为科。并增设司法科、建设科、民政科、交通科和粮食局。1950年,市政府增设劳动科、卫生科,成立市郊区。1951年,又增设人事科、合作科、航运办事处,教育科改为文教科。1952年,增设统计科、财委、就业委员会、工业局和劳资纠纷协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检察署,并分设4个区政府(一、二、三区和郊区)。1953年,成立市政府陶瓷生产管理局,后改为工业局。1954年,市属行政机构为:秘书室、民政科、人事科、地政科、粮食局、税务局、工业局、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财经委员会、计划统计科、商业科、劳动科、建设科、文教科、卫生科、体委、四个区政府(一、二、三区和水上区)、业余干部学校、法院、监察委员会、检察署、政治协商会。1955年,增设监察局、计划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工业办公室、手工业管理科、财贸办公室、交通办公室、文教办公室、体委等机构。1956年,人事科并入市人委办公室,增设农产品采购局、农林水利局。1957年,撤销城市建设委员会、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交通办公室、文教办公室、农产品采购局增设人事局、监察局。1958年,又成立矿务局、煤炭管理局、陶瓷工业局、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59年,增设交通局、物资局、档案处、原燃料管理局;监察局并人市人委人事局。1959年3月1日起,中共浮梁县委、县人委及其工作部门分别与中共景德镇市委、市人委及其工作部门对口合署办公。1960年,市人事局并人民政局,房管局并入城建局,财政、税务合并为财政税务局,物价委员会并人商业局,农业、农垦、农机局并为农林水利局,文化局、教育局合并为文化教育局。1968年4月20日,成立党政合一的市革命委员会(简称“市革委”,下同),市革委内设政治部、保卫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部、室内设若干小组。1979年9月,恢复中共景德镇市委,与市革委分开办公,分别设立部、室、委、局机构。1979—1982年11月,陆续设立的行政机构有文化局、教育局、文物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局、经济委员会、环境保护办公室、建筑工程局、人事局、统计局、标准局、计量局、档案局、司法局、一、二轻工业局(合署办公)、广播事业管理局、畜牧水产局。
  1982年6月,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机构进行调整,恢复设立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等,并适当增加人员编制。1983年8月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批准景德镇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中共市委设6个部、委、室;市人民政府设35个局、委、办。至1985年,市政府新设机构为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乡镇企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当年,全市党、政、群机构68个。
  原浮梁县的机构设置。1950年,浮梁县定为乙等县,辖6个行政区。1952年,调整行政区划,全县辖9个区、103个乡。1957年,县人民政府精简机构,下设鹅湖、经公桥、峙滩3个区,另有县辖乡16个,区辖乡19个。1958年,浮梁县共设党政群机构33个。1959年3月1日,县辖机构与市设机构对口合署办公,次年9月30日,浮梁县建制撤销,并入景德镇市。
  事业单位1949年7月,有贸易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市立医院等(企)事业单位。1950年,成立市粮食公司、百货公司、瓷业公司、瓷土公司、建筑公司、木材公司、航运办事处等;并将贸易公司改名为国营商店,创办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1952年,陆续成立市文化馆、景德镇保险公司、市委保育院、业余干部学校、市广播站、景德镇人民出版社等。以后各事业单位有撤有并,名称也有改变。1986年统计,全市共设置事业单位145个,实有编制人数8644人。
   表16-11986年景德镇市属事业单位一览表
  第二节编制管理
  管理机构1951年底前,全市编制工作由市、县民政科、人事科兼管。1952年后,成立景德镇市编制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市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966年上半年开始“文化大革命”,编制管理中断。到1972年7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组。1974年7月,编制组改为编制委员会,1982年10月,改名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挂靠劳动人事局代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一直由中共市委或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兼职,至1985年底,历任兼职主任是:尹明、朱治宏、欧阳志风、舒圣佑、殷国光。
  人员编制1949年5月,景德镇人民市政府有干部编制111人,战士、勤杂工86人。同年10月内设机构增加,工作人员编制合计575人。1950年,省编委下达景德镇市党政群机构定员编制589人,1951年增加到566人。1952年,省编委规定市政府系统编制404人。1953年,工作人员编制增加到1763人。1954年,全市党政群机关实有编制657人。1955年增至706人。1956年全市党政群机关实有编制人数995人。1957年,精简机构、紧缩编制,实有人数减至634人。1958年又增至984人。1959年3月1日,浮梁县党政群机关与景德镇市党政群机关对口合署办公,全市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编制984人。1961-1962年底,精简下放干部1436人(含企事业单位干部)。1964年,省编委规定景德镇市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1261人。1965年,实有工作人员1548人。1966年5月至1979年9月,干部统计工作中断。年底,全市机构合计68个,实有工作人员3530人。1983年,省委、省政府核定景德镇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3319人,至年底实有人数3405人。1985年,全市党政群机关实有工作人员编制4047人。
  浮梁县建制撤销前的人员编制情况是:1950年,全县、区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编制229人(不含公安武装54人、编外6名)。1952年,县政府干部231人,党务干部41人,群工干部64人。1955年,县级机关实有人员编制181人,区级机关人员编制166人。1956年,省编委确定浮梁县编制551人。1956年,县区实有编制人员515人。1958年,全县党政群机关确定人员编制227人,其中区级42人、乡级184人,实有人员605人。
  景德镇市直属事业单位,1986年,编制人员总数为8644人。其中教育事业2360名,科研设计事业520人,文化艺术事业797人,新闻事业178人,卫生事业2295人,体育事业51人,农林牧水事业174人,城建环保事业1199名,社会福利事业89人,其它事业981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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