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团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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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团登记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页码: 505-506
摘要: 1952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按照上饶专署指示,进行社团登记的准备工作。18日,社团登记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社团登记办事机构。
关键词: 民政事务 社团登记

内容

1952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按照上饶专署指示,进行社团登记的准备工作。18日,社团登记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社团登记办事机构,并就有关事项作出了决议:①开展社团登记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时间定为10天;②登记限20天完成,处理工作不在此限;③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市公安局负责登记期间的治安工作。市府文教科负责对学联进行调查,召集教会负责人开会,请市长、市委宣传部长出席讲话;④社团登记具体工作由市府民政科办理,会后张贴布告,并通过各有关单位积极分子,对隐瞒社团财产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在教会团体的登记中,贯彻“三自革新运动”精神,使其切实做到白养、自给、自传,与帝国主义割断联系,处理意见由专署决定。
  佛教团体自动声明要求撤销,市府民政科于10月份提出了处理意见。同乡会、会馆、书院、祠堂所有房产,全部交市会社祠公产整理委员会接管,其团体予以取消,从事迷信职业的团体中人员,由市工业局说服他们改行,其中范围较大,涉及面较广的暂时保留。通过登记,共有28个社团予以取消,其中同乡会6个,会馆书院9个,善堂2个,同乡社5个,义渡6个。书院、会馆大部份已修建为学校。义渡已改为公渡,由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统一领导,并设立浮桥渡船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
  12月,社团登记工作基本结束。此后,流动剧团如外地京剧、越剧、话剧团来市演出,抵市后,由所在剧院造具名册分别呈报市府文教科,民政科及公安局备案。
   表15-181952年景德镇市社团登记表表15-18-11952年景德镇市社团登记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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