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控告申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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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6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控告申诉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466-467
摘要: 市人民检察机关自建立以来,接受了大批公民的来信和接待公民的来访,对他们提出的控告与申诉,进行了认真处理。其中有资料可查的1952~1965年和1977—1985年两段时间的统计,共受理来信7617件,接待来访4575人次。
关键词: 申诉 控告

内容

市人民检察机关自建立以来,接受了大批公民的来信和接待公民的来访,对他们提出的控告与申诉,进行了认真处理。其中有资料可查的1952~1965年和1977—1985年两段时间的统计,共受理来信7617件,接待来访4575人次。公民通过来信来访渠道进行申诉和控告,这是对检察机关信任的一种表现。在这些来信来访中,检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有1451件,联合有关部门办理的22件,其余均为转办存查。
   公民来信来访控告申诉的内容,在各个不同时期反映不同的内容。1952—1953年司法改革时,控告旧司法人员的信件较多。1953~1955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控告、检举不法资本家“五毒”行为的居多。1958—1962年,主要内容为反映、检举基层干部违法乱纪违反政策的行为。1979—1982年,申诉平反冤假错案,要求落实政策的来信来访更为突出。1983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开展以后。检举、控告刑事犯罪的信件成倍增加。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这些来信,及时进行认真处理。
   表14-11953—1985年景德镇市部份年度控告申诉情况统计表
   案件复查有利于纠正出现的问题,正确贯彻党的政策,也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公民的来信来访中,有许多属于申诉范围,据1952-1985年中的21年统计,申诉来信达1367件,占同期信件总数7617件的17.94%。对于这些申诉的来信,都作了认真处理。
  全市案件复查工作有几次大的复查:一是1956年,根据全国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在中共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政法部门组织了清案小组,对1955—1956年的“镇反”和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进行复查,纠正了少数错捕错判以及犯罪性质认定不当等错误;二是1962年对已判决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复查,对其中的一些问题作出正确的处理。特别是1979年,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西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求,认真复查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处理的刑事案件54件73人。其中反革命案件48件66人,普通刑事案件6件7人。复查结案的49件63人,占复查案件总数的90.7%。其中全错全纠的13件16人,部份错部份纠的5件5人,免予刑事处分1件1人,给予摘帽l件1人。维持原判的29件40人。
  为了做好控告申诉的受理和案件复查工作,历年来两级人民检察院对接待公民来访、处理公民来信工作均很重视。1985年,建立了市、区检察长接待人民来访日制度,规定星期六,检察长亲自接待公民来访。并且建立、健全了日常工作制度,使之正常化制度化。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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