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工商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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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0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工商团体
分类号: F715
页数: 4
页码: 421-426
摘要: 本章讲述了景德镇市工商团体工作的相关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工商团体

内容

第一节商会
  清末,由浮梁县支应局、保甲局先后兼司商务。宣统元年(1909年)由景德镇各大商贾发起,经清廷农工商部批准,成立景德镇商务总会。民国5年(1916年)改称景德镇总商会,会址设在麻石弄。15年,总商会撤销,建立景德镇商民协会。17年9月,商民协会解散,又成立总商会。19年,红军三次进驻景德镇撤离之后,曾产生过商会临时维持会、商会整理委员会两个对立的组织。21年,成立统一的景德镇商会。30年改组为浮梁县商会。至1949年4月,商会组织始告结束。
  商务总会创建时,下属各行业组织,有陶瓷园器类和烧窑业原有“三窑九会”等组织,有琢器类各业原统称“同仁窑”分别组成的7个社,有彩绘加工等行业组织,有商业及其它手工业行业一般原有各自结成的社以及行业和地区性的公所等。民国初期,各行业组织沿袭旧有名称;到国民党实行一党统治时,则一律改称或改组为某同业公会,会员5700余户。景德镇商会虽在较长时期内为“三大帮”头领所把持,成为他们争权夺利的场所。然其组织对促进市内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维护商界正当权益,赞助地方公益事业,乃至支持国民革命、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等方面,都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工商联
  1949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原浮梁县商会改称为市工商业联合会。11月,进行改组,重新建立市陶瓷生产业联合会(简称瓷联)和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商联)两个筹委会,并对原浮梁县商会所属的各同业公会进行改组。瓷联下辖7个同业公会,有会员2600余户;商联下辖25个同业公会,有会员3800余户(含摊贩700户)。
  1952年5月,举行全市首届一次工商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市工商联,瓷联和商联筹委会并入市工商联,并将基层组织改组为24个同业公会。共有私营手工业工场和个体户以及工厂、商店、行商、摊贩等会员8300余户。1953年5月,24个同业公会改组为22个同业委员会,会员7569户。1953年7月至1954年,按市内行政区划建立4个区分会。1954年6月,浮梁县工商联八区分会改为市工商联郊区分会,其会员近300户。1954年10月,将2200户手工业会员和2300户摊贩同业会员,分别划归市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和市摊贩管理委员会管理,原有的行业组织改为13个同业委员会和1个同业小组。1956年1月,行业组织调整为12个同业委员会。除参加合作社和合作商店的会员外,市属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及手工业合作联社,小商小贩团体组织,均为市工商联会员。1959年,浮梁县工商联并人市工商联。1961年11月,原有的同业委员会改为9个工业企业大组和3个小组;7个商业同业委员会和1个小组。至1965年,市工商联共召开了6届会员代表大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工商联解体。1980年,市委指定有关部门,对过去参加公私合营并担任实职的原工商业者(含极少数有代表性的原从业人员)共1247人进行了区别,其中原工商业者会员有465人,区别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其他劳动者的会员有782人。1981年10月,恢复市工商联,并相继建立了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业培训工作组,老年退休会员学习小组,以及妇女工作委员会。至1985年先后召开了第七届、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
   表12-41949-1985年景德镇市工商联会员大会概况表第三节主要活动
  市域解放初,主要是围绕恢复国民经济,配合市党政领导部门向私营工商业者宣传中共民族工商业政策,教育私营工商业者端正认识,消除恐惧情绪,坚持正常营业。随着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政策和有关措施的贯彻执行,以瓷业生产为主体的私营工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在此期间,市工商联还举办了时事政策讲座和学习座谈会,并按行业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学习《共同纲领》和有关政策法令,提高认识、增强生产经营信心。1950年为推动陶瓷生产,协调烧窑业与圆器、琢器业的搭烧业务关系,配合各有关部门组成了烧窑技术研究会,减少了“倒窑”、“爽窑”等事故,使瓷器烧成合格率由解放前的70%提高至95%以上。1951年下半年,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开展了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工作,核定重估户909户,并将其帐外资金、前期盈益和财产溢值调整为企业资金。经重估及缓、免估户的自愿申报,调整后的企业资金,比原来登记的增加150%,从而扩充了经营力量。1952年初,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五反”运动,查处了部分工商户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违法行为,为私营工商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市工商联为推进瓷业发展,协助政府将160个大中小型工场分别组织成12家烧、做全能的联营厂,改变了生产分散落后的状态。是年冬,还配合工商行政等部门,举行了景德镇市物资交流大会,达成交易额663.2万元,其中瓷器购销金额占50.89%。
  市工商联还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团结私营工商业者,提高爱国热忱,积极参加爱国运动和赞助公益事业。如1950年春圆满完成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79份的任务。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捐献了“景市工商号”和“景市瓷联号”飞机两架;为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献出了成批的毛巾等日用品和瓷制纪念章以及慰问信3850封,为救济朝鲜难民捐献了人民币5130元。1949年秋至1952年初,共捐献各期市政建设米57万余斤,人民币63万元,以及市救济院经费米12万多斤。1950年6月至1952年5月,赞助市救济失业工人基金共计人民币6.6万元,还分别援助了市遭受火灾灾民及淮河和鄱湖灾区,共计食米8.8万余斤,棉衣86032套,以及钱物等。
  从1953年起,市工商联组织工商界中上层代表中心学习组。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人民日报》有关社论。1954年2月,召开了有342人参加历时半个月的会员代表会议,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传达全国工商联及省工商联会议精神。并通过决议,拥护总路线总任务和国家对私营工商业采取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逐步完成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贯彻执行总路线过程中,工商联在所属各行业中加强爱国守法教育和业务辅导工作,并及时向党政领导部门反映工商界中的正当意见和合理要求,同时配合各有关部门,引导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推进瓷业并厂联营,挖潜革新,扩大再生产。1955年下半年,进一步配合各有关部门,贯彻党和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到11月,瓷业全能瓷厂19家,其中已实行公私合营的有13家,已实行公私合营的匣器、铁工、瓷土、颜料、石灰、制酱等6家,粮食、食油、屠业、绸布、百货等5个行业,全部实行了专业代销;其他各行业的绝大部分商店,纳入了经销或批购零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12月,市工商联召开执委扩大会议,学习毛泽东主席的指示和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讨论和贯彻中共市委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全面规划。会后,有33个行业的689户私营工厂和商店提出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1956年1月18日,市人民委员会举行有工商界及职工代表共3000余人参加的大会,宣布批准全市各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和个体户进入合作化。随后,经过清产核资,全市核定为“定息”户的私股资金总额为403.8万元,同时,对参加公私合营的私方人员及少数有代表性的从业人员1247人作了适当安排,其中:公私合营工厂正副厂长28人;正副科、股长及车间主任46人,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副经理3人,公司副科长及商店经理77人。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商联分层次组织工商业者轮流脱产到省、市工商界政治讲习班参加学习,并配合有关企业推动私方人员与职工一道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至次年春,先后被评为企业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共有299人。
  1957年上半年,组织全市工商业者学习全国工商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全国工商业者进一步发挥爱国主义精神,继续加强自我改造,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的决议》,以及工商业者应共同遵守的《五项基本准则》学习了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此期间,开展了“反右派斗争”,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斗争扩大化,市工商界中有34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后已改正)。1958年9月第3届会员代表大会后,工商界掀起了献技术、献力量的“双献”热潮,并举办“双献”展览会,展出以陶瓷为主的实物和图片共544件(幅)。1958年至次年10月,在市西郊兴办了丁家洲农场,组织部分工商业者脱产前往学习和锻炼。1959—1962年,进一步加强对工商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工商业者“以政治思想改造为统帅,以企业或工作岗位为基地,以劳动实践为基础”积极投入增产节约运动,并作出成绩。1960年7月,在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传达了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同时召开的代表大会精神,贯彻“神仙会”的方法和“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公式,以及“三自”(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和“三环”(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的原则,和风细雨地做思想工作;使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工商界的中心任务是: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1961年,开展形势、政策和前途教育。1962年,国家实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务院颁发“两个规定”,对工商业者在精简工作中和退休问题上给予了深切的关怀与照顾。对此,在工商界中进行了时事政策教育,鼓励工商业者在国民经济调整中为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积极地作出贡献。据统计,1959—1962年间,市工商界人士获得企业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的达1155人次。与此同时,还于1962年,兴办爱国初级中学,历时3个学期培养学生100余人。
  1963—1965年,工商联、民建在工商界中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工商业者认识国内外形势,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在增产节约运动的实践中贡献力量。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工商联办公用房被挤占,工作活动停止,工商界成员被下放农村。1972年以后,大多数成员陆续调回城市从事生产或其他业务工作。
  1977年4月起,原市工商联负责人及工商界代表人士多次应邀参加市统战部门及市政协举行的时事政策学习座谈会,有的还参加市政协常委(扩大)会议等多项活动。1980年冬至1981年秋,市民建工商联贯彻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对原工商业者的安排使用工作的决议》,推荐了两会成员21人在一些国营企业担任各级领导职务。1980年10月,成立市工商联临时领导小组后,与市民建协作,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总方针的前提下,组织、推动两会在职和退休成员,开展了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专业培训工作,为36家集体工商企业提供了创办、管理、技术指导,先后提供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的咨询项目有:陶瓷、中药,食品等20多项。1983年6尺至7月,应宁夏等地工商联的邀请,与市党政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了“陶瓷咨询考察组”,先后到宁夏、云南、新疆的6个瓷厂,对其生产经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受到当地党政有关部门欢迎与赞扬,1984年秋后,介绍退休成员为宁夏石咀山市瓷厂提供了16个新品种的设计与样品制作等服务,并对其他瓷厂来函的咨询项目分别提供了意见和建议。1985年,先后在本市黄坛、福港、鹅湖、西湖、经公桥等9个乡的考区和贫困地区作了调查,为推进“面向乡镇企业,服务老区建设”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自筹资金兴办了爱国服务公司,自办与合办了华兴、华孚商场,这3个经济实体,共缴纳国税10万余元。1984—1985年,在全省、全市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城镇待业膏年先进表彰大会上,连续3次被授予先进荣誉。1985年,在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支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被评为支边先进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瓷厂还赠送了一面锦旗,“天山喜迎枝繁枝叶茂,瓷都来疆送经传宝”。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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