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方志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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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2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地方志编纂
分类号: K295.6
页数: 3
页码: 353—355
摘要: 景德镇为浮梁县属镇,有关景德镇的情况,《浮梁县志》内略有记载,但无单独的镇志。因浮梁县已并人市,故现在景德镇市区方志的编纂历史,含浮梁县志编修的历史。
关键词: 地方志编纂 景德镇市

内容

1949年市人民政府成立前,景德镇为浮梁县属镇,有关景德镇的情况,《浮梁县志》内略有记载,但无单独的镇志。因浮梁县已并人市,故现在景德镇市区方志的编纂历史,含浮梁县志编修的历史。 《浮梁县志》的编纂始于宋咸淳六年。嗣后有元至治,明洪武、永乐、嘉庆、万历,清康熙十二年、二十一年,乾隆七年、四十八年、五十七年,道光十二(1832)年共12次,加两次续修,共14次编纂县志。其中大部分已经失佚,现存国内的有康熙十二年、二十一年,乾隆七年、四十八年、五十七年,道光三年、十二年等几种刻本,最晚为同治年间《浮梁县志》抄本(残卷)。民国35年,浮梁县曾设修志馆,但未修志。故按刻本算,从公元1832年迄今,作为一方之志书,已有150多年失修。如按同治手抄本算,亦有120余年失修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领导曾经倡导修志,景德镇市因各种原因,此项工作未开展。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修志工作再度兴起。在全国修志形势的影响下,1982年9月,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编纂景德镇市地方志的决定》,同时成立景德镇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共33名编委,市委书记朱治宏为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并借调5人开始筹备。1984年7月,市编制管理委员会184号文件批复,同意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12人,为市直属机构。1984年12月5日,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景德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委员30人,市长欧阳志凤为主任委员。1985年3月,市编制管理委员会以32号文件批复同意市志办公室设秘书科(后易名为综合科)、编纂科、资料科(后易名为业务科)等三个内部职能机构。1986年7月,市委以景字106号通知,对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作第三次调整,委员增至36人,主任委员仍是欧阳志凤。1988年2月,市人民政府以景府字35号文件批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明确了修志机构的归属。1988年10月,市人民政府发出景府字222号通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市地方志编委成员调整为18人,市长舒圣佑为主任委员。 在市志编纂过程中,市直各单位相应地按部门或按事业陆续成立各分志编委会。编委会下设编辑室或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情况配备3至7人,均由各单位自行抽调或聘请,不设专职编制。各专志稿完成后,人员陆续返回原工作单位,有的留1-2人继续整理资料,处理善后工作。
  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要补史之缺,续史之无,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一项新的工作。各个方面对此认识有个过程,各单位起步和发展也不甚平衡。因此,全市志书的编纂工作,大体上经历了筹备阶段、起步阶段、全面发动阶段、总纂阶段。
  1982年9月,景德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编委会议,宣布市志编纂工作的开始。嗣后,市地方志办公室举办全市有57名修志人员参加的学习班,提高对修志意义、原则,方法的认识,并重点研讨如何编写大事记的问题。各系统单位也初步部署了修志工作。10月,《景德镇市志通讯》创刊印发。1983年8月,编写完。1949-1982年《景德镇市大事记》,收录大事要事2300条,约26万字,由《通讯》增刊以征求意见稿印发。1984年12月,为适应编志形势需要及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的新情况,市志维委会成员作了调整,同月,召开第二次编委会,会上认真讨论《景德镇市志》编写纲目修改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同时还对编写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丛书《景德镇》进行了讨论。并做出决定。
  1985年3月,江西省城市志编写工作会议在景德镇宾馆举行,传达全国城市志编写工作会议精神和讨论城市志编写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中国地方史志协会理事、副秘书长朱文尧作了学术报告,市志办公室作了《在改革中起步在改革中前进》的汇报。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王田有主持会议,市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促进了景德镇市志编纂工作的开展。5月17日,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会议召开,历时2天,参加会议100余人。24日,市委、市人民政府以景党发15号文件批准《景德镇市志编纂方案》。6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组长梁寒冰偕其夫人来市考察和指导地方志的工作,并在市地方志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随之市地方志办公室于8月6日至1 1日,召开“地方史志知识学习讨论会”,以提高修志业务水平,共有60人参加,进行了热烈的讨论。11月,召开部分专志编纂工作会议,部分市直单位负责人41人参加了会议。
  1986年1月7日至8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专志篇目讨论会”,有43人参加,对部分专志篇目进行讨论。3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紧编纂景德镇市志的决议》。7月,市志编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讨论编写《景德镇市概况》工作方案和《景德镇市志·人物志》编纂方案,为加强修志理论和实践的指导,聘请有关专家为编纂《景德镇市志》特约审稿。全市有42个单位成立了修志机构,拟出了32个专志篇目,不少单位收集到一批资料,编写专志或专题,为修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编写专志和市志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1987年2月,市志编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集中讨论和确定以下4个问题,即切实加强修志工作的领导;搞好总体框架设计,修正完善市志篇目;定好主编、主笔,确定修志人员;明确完成任务时间,实行责任制。4月,举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在讲话中,一再强调加快修志工作的速度,要求各部门于年底完成各专志的编写任务。会上向各专志的主编、副主编和主笔、副主笔共181人颁发了证书。4月3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志书编纂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对责任范围,志稿要求,完成时间,审批权限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9月10日至12日市志办公室组织各协作片开会商讨如何保证志稿质量和检查编写进度。
  1988年2月,上海复旦大学教授、方志学家黄苇来市帮助审核《景德镇市概况》,提出建议,并就《编纂城市志几个基本问题》作了学术报告。10月,根据各方面意见,将概况改名为《景德镇市志略》。书稿共18篇计44万字,交付上海汉语大辞典出版社,于1989年上半年出版发行。同时,1989年下半年,《景德镇市志》开始总纂准备。在市直属单位领导的重视下,承担专志任务的84个单位或部门,基本落实了专(兼)职修志人员,约500人,这是编修志书的一支骨干力量。为帮助修志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市志办公室利用各种形式,举办和召开各种类型的学习班、专业会议、协作会议,培训修志人员。还组织部分修志人员到外地调查资料,到兄弟省、市学习修志经验;邀请专家、学者来市讲学、指导修志工作。市地方志办公室接待本市及外地同行调查资料、访问近400人次,为各部门提供54万多文字资料。
  开展修志工作的过程中,注意为现实服务,利用部分资料编写出阶段性成果,如建国以来34年的《景德镇市大事记》、《景德镇市第一批科技人物资料》、《景德镇历代灾异录》、《太平军在景德镇活动大事表》、《景德镇市(含浮梁县)建置沿革资料汇编》、《中国共产党在景德镇市活动大事年表资料汇编》,以及各单位编写的史志、大事记和资料汇编专题等共数十种。这些既为全市有关部门提供了资料,也为领导提供了服务。各部门修志人员还结合工作实践撰写各种方志论文25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9篇,从而扩大了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影响。从1989年7月起,进入市志总纂阶段。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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