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江西省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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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1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江西省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页码: 257—258
摘要: 民国20年(公元1931年)地方行政恢复为省、区、县三级制,于21年(1932年)元月,江西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每区均设行政长官,以后改称行政督察专员,第五行政区辖鄱阳、浮梁、乐平、德兴、万年、余干6县,行政区专署驻鄱阳。
关键词: 江西省 行政机关

内容

民国20年(公元1931年)地方行政恢复为省、区、县三级制,于21年(1932年)元月,江西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每区均设行政长官,以后改称行政督察专员,第五行政区辖鄱阳、浮梁、乐平、德兴、万年、余干6县,行政区专署驻鄱阳。
  民国24年(1935年)4月,全省13个行政区合并为8个行政区,区设行政督察专员。第五行政区辖浮梁、婺源、德兴、乐平、鄱阳、都昌、彭泽、湖口、九江、星子、德安、瑞昌共12个县。
  民国24年(1935年)9月,第五行政区专署自鄱阳移驻浮梁景德镇。此后,全省行政区增设为11个区,浮梁县仍属第五行政区。31年(1942年)8月,全省又改划为9个行政区,第五行政区专署仍驻浮梁景德镇。
  行政区长官(行政督察专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所辖各县政务,审核批准或转报呈请任免县长所遴选的政府人员,督率各县对红军游击队的“围剿”等。
   表5-1江西第五行政区历任行政督察专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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