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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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016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2
页数: 10
页码: 148—157
摘要: 民国初年办新学,除接收原区域内的学田外,工副业发达的地区,还由地方自定学捐。1985年8月,中共市委、市政府为贯彻中央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示精神,决定为教育事业办十件实事,其第一件是:市财政每年教育经费的增长应略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做到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每年有一定幅度的递增”。
关键词: 景德镇市 教育经费

内容

清代县学(儒学)经费,由县筹集和接收私人捐输,置田地山塘,收地租银两为其固定来源。书院和义学的经费由办学人(或集体)筹措。景德镇书院其经费多来自陶业界人士集资,清代创办的景仰书院,除有学田外,还有房租和放贷取息的来源。私塾则实行谁读书谁出钱的办法。
  民国初年办新学,除接收原区域内的学田外,工副业发达的地区,还由地方自定学捐。竟成小学初创时,在“里村十八村”区域内规定的学捐有不子(即瓷土块)捐、竹木捐、石灰捐、酒捐等。为发展地方教育,县署有时增设专门捐税,定为教育经费。二十年代县署规定景德镇设“馆子捐”,凡在饮食店吃东西,要按成加交学捐。为表彰时敏小学办学成绩,县知事陈安拨“水果捐”专项给时敏小学充固定经费。1928年景德市立中学创办时,设“电灯附加捐”为学捐,规定每盏每月向用户加收银元一角,由电灯公司统收统付。民国22年(1933)全县教育经费收支项目和金额情况如下表:其中景德镇部分支出有:中学经费9220元,小学经费24820元,社会教育经费(含民众教育馆、民众阅报处、补习学校等)2260元,其他教育经费450元,教育局行政经费2384元,合计39134元,占全县经费总数的67·12%。景德镇的教育经费来源计有16种捐,分别是:房屋附捐、屠宰捐、筵席捐、春园(即厕所)捐、厨官捐、香.菇捐、妓寮捐、乐户卫生捐、乐户牌照和妓女执照捐、蒸肉饭馆捐、水果捐、人力车捐、鱼捐、清汤粉馆捐、蘸会捐、花轿官轿捐。此外,少数学校还有勤工俭学收入或接收私人资助。三十年代,陈仲西父逝,用丧礼在景德市立中学建教学楼一幢,人称“萃田教室”;华侨胡文虎捐建四图里小学全套校舍(全国统一安排),立碑纪事;四十年代,施维明以七十寿礼建紫阳中学教学楼,人称“稀龄教室”,等。民国23年(1934)推行保学制度,提出实行初小义务教育,保学经费“就地办学,就地筹款”。就地筹款,即保甲按住户经济情况摊派征收。这时,中央及省也开始下拨一定数额的义务教育补助费,上级拨款为数很少,1936年,全县教育经费98836元,其中县拨50065元,自筹43526元,上级拨义教补助5245元。保甲筹款,由区署统一掌握,景德镇则成立“镇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刀专门机构,负责全镇经费的筹措和拨付。国立、省立学校经费由主管部门直拨;私立学校由办学团体依立案核定的公产中拨付。
  1949年解放初期,市、县人民政府接管公办学校,其维持经费(主要是教师生活费)由政府临时拨付,城市以天计算,每人每天“九二米”2.5市斤,浮梁县按月每人50市斤。私立学校维持原状。之后各学校清理学田校产01950月1月,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会社祠公产整理位委员会一统管全市公产、此后,公立、私立学校的经费概由该会统拨。
  为了使工农和其它劳动人民的子女能享受中等教育.1950年起设立人民助学金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助学金按高中学生人数30%,初中20%,逐月发给学校。学生分别情况分为:甲、乙、两等,享受助学金的学生除免学杂费外,每月发给“九二米”,75、50、25市斤01952年之后,按货币制评定。享受甲等助学金的,能基本解决伙食费用。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实施,中学工农子弟在校比例由1949年10%左右至1958年增到57.80100之后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助学金相应减少。
  1953年起,市教育经费由国家在财政预算内开支,由教育厅直接核定年预算拨付。省属学校教育经费由省直拨,厂办学校由各厂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开支,民办学校本着“集体办学,个人负担,国家扶持”的精神筹集经费。民办教师的工资,一般按农村社员评工记分的方式发给,国家对小学民办教师按年分月予以定额补助。民师补助费除少量集体提存作为民师产、病假,困难补助等开支外,直接发至个人。目前,农村民办教师实行货币工资制,由乡统筹统付。
  1980年1月起,教育事业费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经体制,改变条条戴帽下达的管理办法,实行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十多年来,市属教育经费的增长,基本上与市财政总额保持一定比例。此外,各学校勤工俭学收入部分,历年有所增长,对教育经费有一定补充01953午全市经费为47.83万元,至1985午全午经费达870.43万元01953年由财政拨款在教育经费中列支的学校有:中等专业学校一所(师范),普通中学三所,小学146所。1985年发展为高等学校1所(教育学院)、中等专业学校1所(师范学校),职业中学2所,普通中学39所,小学558所,其他教育机构8所。解放以来至1985年止,国家为教育提供基建拨款500.18万元。教育经费1985年度与1953年度比较,增长18.2倍,绝对增长数为822.6万元,其中教职工工资、补助工资和福利费增长为290倍,绝对增长数为385.08万元。1953年中小学设备购置费为5万元,1985年为39.7万元,增长7.9倍;按教育部门办的学校学生人平计算,1953年设备构置费为3.5元,1985午为4.2元,金额比例仅增20%01985年公办中小学有危房48683平方米,占同期校舍总面积的16.5%。城市公办学校教师缺房户743户,拥挤户615户。1985年8月,中共市委、市政府为贯彻中央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示精神,决定为教育事业办十件实事,其第一件是:市财政每年教育经费的增长应略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做到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每年有一定幅度的递增”。教育经费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正在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解放后,历年教育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拨款等列表如下。1952-1985年教育事业费分项支出及基本建设拨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备注:1968-1972年度缺历史资料。1953-1985教育经费支出与全市财政支出对照表单位:万元解放以来城市公办学校主要建设情况一览表
  说明:本表收录五万元以上造价,或面积千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教育志

《景德镇市教育志》

《景德镇市教育志》是一种记录和总结景德镇市教育发展历程的文献资料,旨在提供教育相关的统计数据、政策规划、教育改革、师资培养等信息。教育志通常包含对教育系统的描述、教育政策的分析、教育改革的实施情况、教育机构和学校的组织结构、教育资源的配置、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学生的招生和毕业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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