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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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略》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179
颗粒名称: 二、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169-170
摘要: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始称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2年8月。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颁布后,于同年11月依法改称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关被“砸烂”,直到1978年5月,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恢复市人民检察院。次年7月,相继组建了昌江、珠山、鹅湖、蛟潭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检察 检察院 行政机构

内容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始称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2年8月。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颁布后,于同年11月依法改称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关被“砸烂”,直到1978年5月,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恢复市人民检察院。次年7月,相继组建了昌江、珠山、鹅湖、蛟潭区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行使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部设立了四个业务科室。1986年又增设了控告申诉科。其中刑事检察科负责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经济检察科负责查处贪污、受贿、偷税抗税等五种刑事案件;法纪检察科负责处理侵犯人身权利及渎职等16种案件;监所检察科负责对看守所、监狱、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机关的法律监督。
  市人民检察机关自成立以后,针对不同时期的发案特点和规律,行使检察权。到1985年止,据不完全统计,共办理各类案件计人犯11,174名,其中:审查批准逮捕5,016名,审查起诉案件4,968名;自行侦查案件823名,打击劳改、劳动教养人员再犯罪367名。在自行办理的案件中,仅近年结案的116件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1.67万元,粮食4.9万公斤,木材440立方米。同时还受理群众来信、控告、申诉6,381件,接待群众来访3,996人(次),三类人员申诉665件。
  在人民检察署期间,建立了检察通讯员制度,参加司法改革,开展正规法制试点,并自行侦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5件。改称人民检察院后,从1955年3月1日开始接受公安机关移送的批捕、起诉案件任务,开展了侦查,一般监督和监所监督业务。到1965年止,共办理审查批捕、起诉和自行侦察和打击“两劳”人员犯罪案件,计人犯3,371名。
  市人民检察院重建以后,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行使检察权。首先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复查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类刑事案件54件,72人。其中反革命案48件、66人;普通刑事案件6件、6人;已结案49件、63人,占应复查案件的97%。复查结果是:全错全纠13件、16人;部份错部份纠5件、5人;免予刑事处分1件、1人;摘帽1件、1人;维持原判29件、40人。通过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清除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体现了党的政策,增强了人民的团结,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1982年和1983年,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两个决定精神,积极开展了打击刑事犯罪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在刑事检察方面,贯彻了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批准逮捕人犯3,661名,起诉3,713名。经济检察方面,立案侦查135件,202名。法纪检察立案38件、50名,监所检察共打击再犯罪案犯142名;受理三类人员的申诉502件;对监管、劳改场所进行全面、重点检察5次;经常、一般检察2,094次,为改进管教工作,向监所部门提出书面和口头建议100余次。近几年来,共受理群众控告、来信3,293件,接待群众来访1,984人次。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略

《景德镇市志略》

出版者: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本书概略地记述了景德镇市自然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内容丰富、资料翔实,“集古今为一卷,览百业于须臾”,反映了景德镇市的发展过程。这对于要全面了解景德镇的基本市情,对于要从过去的兴替中来探索今天的改革、开放,对于增强热爱乡土的瓷都意识等,无疑都是很有裨益的。景德镇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新平冶陶,始于汉世。”唐代进御瓷器已有“假玉器”之称。五代是瓷器普遍兴烧时期。宋代的青白瓷名扬天下。元代制瓷技术出现了新的变革。明清时期景德镇成为全国烧造瓷器的中心。这些从发掘的古窑遗址中足以证明。历史的进化,使景德镇在古代就成为中国四大名镇之一,成为当代的历史文化名城。景德镇古属浮梁,而浮梁农村又盛产茶叶,茶与瓷同为本地土特产品的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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