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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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略》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0156
颗粒名称: 一、财政审计
分类号: F812.756
页数: 4
页码: 107-110
摘要: 财政机关历来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解放前浮梁县政府设财政科;解放后至195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浮梁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1954年以后,分别改称市、县财政局。1960年后为市财政局,内设专职审计人员和财政监察员。较长时期财政机关基本保持稳定。1968年后,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曾先后合并于财政局内,有过“财税管理处”和“财政金融局”的不同称谓。1972年4月和1973年3月,市税务和银行分别从财政金融局划出,成立专业职能机构,从此,恢复了市财政局机关,至今未变。
关键词: 地方财政 财政审计

内容

财政机关历来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解放前浮梁县政府设财政科;解放后至195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浮梁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1954年以后,分别改称市、县财政局。1960年后为市财政局,内设专职审计人员和财政监察员。较长时期财政机关基本保持稳定。1968年后,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曾先后合并于财政局内,有过“财税管理处”和“财政金融局”的不同称谓。1972年4月和1973年3月,市税务和银行分别从财政金融局划出,成立专业职能机构,从此,恢复了市财政局机关,至今未变。
  审计机关历代封建王朝均建立了审计机构。民国时期,中央曾成立过审计院和审计部,隶属于监察院。省级政府成立审计处,专员公署和县政府不单设审计机关,由省审计处派审计员到各地政府进行审计工作。中华苏维埃时期,1926年3月,罢工委员会成立审计局,公布了《审计局组织法》,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审计机构及第一部审计法规。建国初期,国家没有独立的审计机关,只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部、厅、局内,设有审计职能的局、处、科和审计员。1983年10月,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市审计局。
  财政体制建国后至1952年,一切财政收支由中央集中管理,简称为供给财政体制。1950年4月,建立景德镇金库,一切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均交金库上缴中央;一切财政支出(包括军需)通过财政部门从国家金库支付。1953年开始,由供给财政体制转向建设财政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有关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计划、预算、制度、标准等,由中央统一制定发布全国执行。在统一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因时因地制宜安排发展地方事业,具体贯彻执行“集中、统一、计划、纪律”八字方针。按计划规定的收支项目进行预算资金管理,按照财政管理的级次,分为中央、省、市、县级财政,相应建立各级地方金库,结束了统收统支的供给财政的体制。1958年以“以收定支,五年不变”。1959年,采取“总额分成,一年一变”。1961年,实行“集中财政,加强管理”。强调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本帐。到1971年,在经济体制上实行企业大下放,财政体制又随之改变了三次01971年,实行“收支大包干”的办法,即按计划指标核定收支总额,收大于支上缴,收小于支上补。在核定总额内,节余全部留给地方。1974年,改为“收入固定”,比例留成:不论增收短收,固定一条留成比例,即为“旱涝保收”的财政体制01976年,改为“收支挂钩,总额留成”,仍属“旱涝保收”性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即所谓“分灶吃饭,分级负责”。1981年,对企业扩大财权,实行利润留成。1983年1月,实行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1985年1月起,除农垦企业外,全面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真正理顺了国家财政与企业的关系。
  财政收入民国时期财政收入有9种,即:田赋附加、契税附加、牙当附加、屠宰税附加、公产收入、学产收入、房铺捐、杂收入、省库补助收入等。1937年和1939年,浮梁县财政收入23万元左右。1946年,由于法币严重贬值,一年的财政收入达3亿元。国民政府地方财政收入,是强行增加人民的负担。以1937年为例,田赋地价税为8.92万元,而田赋附加达9.16万元;屠宰税为1.79万元,而屠宰税附加为1.21万元。明显地附加大于正税,或正附税数额基本相当。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实行供给财政体制时,一切收入均上缴。1953年,成立市级和县级财政后,正式列财政收入项目。财政收入项目主要是三大项:一是企业收入,主要是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二是各项税收,包括工商各税和农业税;三是其他收入,主要是罚款和规费等收入。企业收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反映了国营经济的不断上升和发展。唯“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收入由大幅度下降到亏损退库。退库最多的是1976年,达1,210万元。1985年,企业收入发生负数是由于第二步利改税而产生退库转入税收环节,总的财政收入仍是大幅度上升,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在各项税收中,建国初期是以农业税为主;1953年后,以工商税为主。农业税自1952年查田定产以后基本上没有增加农民负担。近年来农业税增加的原因,是由于茶叶有较大发展和粮价提升。粮、油、蔬菜的产量和收入大幅度上升,但农业税负担仍保持在五十年代的水平。农业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1951年占55.7%,1985年只占1.55%0市财政收入的升降,与工农业生产的升降关系密切。本市整个财政收入的总趋势,除十年内乱时期有所下降外,一直是稳步上升的。1978年比1976年增长3.56倍,1985年比1978年又增长了72.9%,是1976年的财政收入的6.16倍。
  财政支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财政支出为22.71万元,用于自治和公安机关等内部支出为49%,文卫教育为45%,建设费用仅5,920元,即使加上杂项支出等费用,也只占总支出的5%左右。
  建国后,本着“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财政支出充分体现了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科技文化水平、美化城市面貌等方面。1983年度的财政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维护三方面的达3.26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17%。而1985年度,国营企业经过第二次利改税,自身更新改造的财力增强了,用于上述三方面的支出仍达904.7万元,占总支出的13.3%。文化科学教育支出,由建国初期1951年的13.9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1,896.6万元,增加136倍,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1951年占8.17%,到1985年占27.9%。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党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等的经费开支,1951年为13万元,占总支出的7.6%;1985年为809万元,占总支出的11.9%;现在的管理费比1951年增加61倍。近年来对国营企业的挖潜改造支出数都超过企业上缴利润数。1978年以后,支农支出的开支数大大超过农业税的上缴数好几倍。如1985年支农支出数为当年农业税的3.4倍。
  1984年起,本市各区建立了区一级财政,其所有收支均包含在市级财政之内,区级不设金库,定期按财政体制划拨收支。
   附:景德镇市重要年份财政收入简表单位:万元
   注:①1985年的财政收入不含预算外的财政收入数。
   ②1985年利改税,为便于对比,工商税仍按原口径统计。
   附:景德镇市重要年份财政支出简表单位:万元
   注:1985年财政支出不含预算外的财政支出数
  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的性质、业务范围由各个时期的政府机关所决定,负有对财政、财务和一切经济工作执行监督检查的职能。1934年2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公布《审计条例》共19条,其职权主要是审计国家的岁入岁出;监督国家预算之执行;裁判检举贪污浪费行为等。1950年,浮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订“财务收支审计规划”,于1951年1月起施行,按10项职权进行审计工作。1983年10月,市审计局成立后,除组织建设外,遵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财政经济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进行审计活动。1984、1985年两年中,共审计92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46.1万元,违纪违规的应作上缴财政处理的有332.2万元,查如损失浪费金额12.9万元。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略

《景德镇市志略》

出版者: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本书概略地记述了景德镇市自然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内容丰富、资料翔实,“集古今为一卷,览百业于须臾”,反映了景德镇市的发展过程。这对于要全面了解景德镇的基本市情,对于要从过去的兴替中来探索今天的改革、开放,对于增强热爱乡土的瓷都意识等,无疑都是很有裨益的。景德镇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新平冶陶,始于汉世。”唐代进御瓷器已有“假玉器”之称。五代是瓷器普遍兴烧时期。宋代的青白瓷名扬天下。元代制瓷技术出现了新的变革。明清时期景德镇成为全国烧造瓷器的中心。这些从发掘的古窑遗址中足以证明。历史的进化,使景德镇在古代就成为中国四大名镇之一,成为当代的历史文化名城。景德镇古属浮梁,而浮梁农村又盛产茶叶,茶与瓷同为本地土特产品的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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