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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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5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议
分类号: D624.1
页数: 9
页码: 43-51
摘要: 本篇记述了景德镇市政协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常务委员会议。
关键词: 景德镇 常务委员 会议

内容

市政协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其主要职权是:(一)召集并主持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二)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以及省政协所作的决议。(三)执行全体会议的决议。(四)审议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五)根据秘书长提议,任免副秘书长。(六)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市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命其领导成员。
  通常情况下,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一至三个月举行一次。
  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18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兵役法(草案);资本主义工业改造和私营商业贯彻全面安排、统筹兼顾的方针;农业合作化问题;国家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帮助共产党整风问题;全国农业发展纲
  要(草案);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肃清暗藏在市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集团问题;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问题;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和市场安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销1957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民主党派如何为社会主义服务;戏剧工作者如何为工农兵服务问题等。
  对市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先后作了三项决定:(一)设立秘书处,以办理各项会务和机关日常工作。(二)成立学习委员会,以领导和组织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学习。(三)成立文教、卫生、社会联系、对资改造四个工作组,以配合各系统和市内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
  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21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反对美、英武装干涉中东;中苏会谈及其公报;周恩来总理关于台湾海峡地区局势的声明;国务院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的决定;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公报与“反右倾”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人民公社;增产节约运动;知识分子问题;中印边界问题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反击右派及关于右派分子的处理;帮助本会整风和协助各民主党派整风;私
  人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集资兴办公益事业和动员私人修建房屋;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社会主义自我改造与向党交心;动员各界人士为“三大元帅”(粮食、钢铁、机器)、“两个先行”(铁路、电力)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智慧、献力量;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本市建立人民公社;第三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名单;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和名单等。
  1958年3月24日,常务委员会决定:停止右派分子刘一燕、罗羽珍二人副主席职务;5月,停止右派分子陈锡封的副主席职务(刘一燕、罗羽珍、陈锡封的右派问题,经中共市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审查,先后于1979年和1980年作出结论,认定属于错划,已予改正,恢复名誉)。同时,撤销右派分子刘经荣、黄锦芳、邵敬吾三人委员资格(刘经荣、黄锦芳、邵敬吾的右派问题,经中共市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审查,认定均属错划,亦于1979年改正,恢复名誉)。为了适应本市工商业者、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学习与改造的需要,本届常委会作出了创办政治学校的决定。
  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29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反对美帝国主义
  破坏四国首脑会议;解放军炮击金门;反对帝国主义制造两个中国;支持南朝鲜、土耳其、日本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斗争;开展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对民主人士贯彻“和风细雨”、“神仙会”的精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备战;学习和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纪念列宁诞生90周年和学习《列宁主义万岁》;组织各界人士参加体力劳动锻炼;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学习毛泽东著作;精简机构、压缩人口;城市绿化;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开展“五好”活动(五好党员、五好干部、五好社员、五好工人等);除害灭病;计划生育;加强少年儿童教育;宣传本市贯彻执行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所取得的成就;推动本市实现公社化;第四届、五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第四届市政协委员名额和名单等。
  在机构设置和组织建设上,先后作出了四项决定:(一)成立家属工作组和工商界家属工作委员会,以帮助家属学习和自我改造。(二)成立文史工作组,开始征集自戊戌维新以来的近现代史资料。(三)组织副主席、常委、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参加体力劳动。(四)为刘一燕、罗羽珍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17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支持巴拿马人民反美爱国斗争;开展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支持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各界人士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加瓷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本市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制订;提高陶瓷产品质量、增加陶瓷品种;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建设;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尽快实现陶瓷生产机械化;第六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和第五届市政协委员名额和名单等。
  此外,还作出了市政协将原来11个工作组调整为9个工作组的决定,同时通过了《工作组简则》。
  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初期阶段曾共同讨论
  和协商了如下国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务: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把文教卫生事业的服务重点转向农村;实现本市第三个五年计划;备战与加强山区建设;抓好瓷业生产和大力发展农业;宣传学习王杰英雄事迹;全市城市绿化;批判“三家村”等。由于“文化大革命”,常务委员普遍受批挨斗,机构陷于瘫痪。
  1978年10月恢复工作活动后,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对天安门事件平反的指示纪要;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和我国政府的声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关于摘掉改造好的地主分子帽子的决定;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七个法律;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对爱国人士中的右派进行复查改正的决定;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最高人民法院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判决;邓小平关于中美关系的讲话;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公报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关于克服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讲话;叶剑英关于台湾回归祖国的讲话;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等。
  同时,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在全市开展批判“四人帮”,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一批两打”运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政协委员发挥专长为“四化”服务;加强青少年教育;建设文明瓷都;本市国民经济的调整等。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33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改草案;廖承志致蒋经国先生信;中共十二大文件;国务院《关于降低化学纤维织品价格和提高棉纺织品价格的通知》;全国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文件;《邓小平文选》的出版发行;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开展全面整党及清除精神污染的决定;胡耀邦关于统战工作的批示和习仲勋关于落实政策的讲话;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定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纪念毛泽东诞生90周年;抓紧落实政协委员政策;开创本会文史工作新局面;激发和鼓励政协委员为“四化”建设服务;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检查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
  周年;商定市树、市花;纪念“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提出30周年;纪念孙中山先生诞生120周年;农村普及十年制教育业余教育、职业教育和陶瓷联校;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市场管理与“菜篮子”工程;推广“快速养猪”和“优化施肥”;开展同沿海地区的横向经济联系等。
  对市政协办事机构的设置,先后作了三项决定;(一)撤销秘书处,改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调研科、行政科。(二)增设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科级)。(三)撤销办公室下设的秘书科、调研科、行政科,设立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研究委员办公室。
  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截至1989年底止,共举行了12次会议。其中:
  学习和讨论了如下国家重要事务:关于学习和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关于开展生产力标准的学习讨论;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关于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等。
  共同协商了如下地方重要事务:关于全市经济形势;动员和鼓励各界人士为“四化”建设服务;开展横向联系,为搞活经济牵线搭桥;农业开发总体战;发展乡镇企业;开展举报工作;廉政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等。
  经本届第四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增补了牛玉喜、石
  奎济、刘振华、朱胜旺、沈志宁、吴英泉、陈齐达、张振星、黄亚林、韩杰文为委员。
  对市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经第六次常委会决定,作了如下调整:设置学习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和经济工作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与市政协办公室平列为县(团)级机构。同时,根据中共市委的提议,任命:朱灶开为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韩杰文为副秘书长,黄亚林为办公室副主任,黄林元为学习委员会主任,牛玉喜、陈名正为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冯志华为工作组委员会主任,张振星、胡焕文为工作组委员会副主任,宋炳耀为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魏巍为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奎济、王远谋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徐宝恩、李建中为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政协志

《景德镇市政协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录了1949年至1989年,景德镇市政协工作的历史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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