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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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025
颗粒名称: 水务
分类号: F327
页数: 3
页码: 210-2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的水务发展情况,包括河道违法采砂得到整治、县城城市防洪工程正式启动、农村“人饮解困”工程顺利完成等情况。
关键词: 浮梁县 水务 河道政治

内容

【综述】 浮梁县水务局,原名水利电力局,按照新《水法》“水务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要求,经上级批准,于2001年改名。2001~2003年,县水务局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和科技兴水为动力,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地位,强化水利资源的生态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综合治理。
  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2001~2003年对“病险水库”除险、人畜饮水、水利基础设施维修等工程,总共投入资金1328.6万元。其中:2001年投入219万元、2002年投入492万元、2003年投入517.6万元。2003年投入资金是2001年的2.36倍。3年中,完成水库除险、人畜饮水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的施工计划,集中财力、物力连续9年对77座水库进行了有效的整修;其中2001~2003年整修了39座,完成任务数量是前6年的总和。人畜饮水工程完工后,共计解决了2.39万人、5288户的饮水困难。共修复水毁工程1325座(处),疏浚河道65千米,新增有效灌面积0.6万亩,改造中、低产田0.7万亩。有效地提高了抗灾综合能力。
  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3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2万亩,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20%;小流域治理完成9条。狠抓“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重点厂矿的基建项目依法进行督查。3年共处理水保违法案件4起。编制重点工程建设水保方案4个。基建项目“三同时”落实率90%。3年共投入水保执法和工程治理经费120万元,促进水保队伍建设上新台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并对上岗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依法管水上新台阶。3年来,狠抓《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每年组织开展一次“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的大型水利宣传活动。采取上街接受咨询、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出动宣传车、利用新闻传媒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多方位大力对《水法》等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学《水法》、大家懂《水法》的氛围。同时,加强依法对全县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对全县取水、用水大户及时进行严格核查、年审,发放取水许可证23户,批准取水量0.08亿立方米。对取水、用水大户加强节水考核和水质检验管理,3年共征收水资源费30余万元。对违反《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对无证取水和超量取水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先后组织实施大规模河道整治行动,规范了东河采砂活动,禁止西河下游河段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昌江干道及其支流河道上滥采乱淘行为。
  水利改革不断深化。县水利电力局更名水务局,寿安、鹅湖、湘湖等水管站更名为水务站,这是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突破。加大了水利产权的改革力度。全县共拍卖(出租)水库、山塘143座,股份合作开发25座,全县55%的水面都实行了承包或租赁经营,盘活了水利资产476万元。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海慧集团开发县城“龙湖”项目,预计总投资2.3亿元。
  加快了科技治水步伐。为使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科学有序地进行,新建了全县水利工程台帐,对蓄水工程进行了大坝登记,对县城防洪制订了详细规划并开始部分付诸实施;完成了《2001~2010年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昌江及其支流东西河治理规划》、《全县小水电发展规划》等一批综合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规划。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采用了冲抓机、土工布等先进的机械和材料;在防汛抗旱中使用了远程网络、冲锋舟、抗旱剂、人工增雨等新的技术手段、材料及设备。
  【抗击6·28洪灾】 2003年6月23~28日全县普降大到暴雨,昌江及其各支流流域平均降雨量达348.5毫米,樟树坑及其他局部地区过程降雨量达591毫米,形成洪灾,全县出现多处山洪暴发。江村乡柴家岭水库、湘湖镇彭家蓬水库、工业园区罗汉坞水库出现险情,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指挥部早有准备,及时调动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抢险,有效排除了险情。
  【战胜旱魔】 2003年7月初至8月中旬,全县出现了历史罕见的高温少雨天气,连续30日最高气温超过35℃,平均气温31℃以上,为近50年来仅有。7月份平均降雨量仅23毫米,为多年平均值的13%。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达16.3万亩,17座小(二)型水库和818座山塘干涸,造成人畜饮水困难0.8万人,牲畜0.6万头。旱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布局,提出了“一个准备,二个目标,三项保障”的抗旱工作思路。全县人民群策群力、团结互助、科学调度、创新机制抗大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现抗旱效益5760万元。
  【河道违法采砂得到整治】 2003年6月12日,浮梁县人民政府下发浮府发[2003]24号文《浮梁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规定》中,将县境河道划分为一个禁采区和五个可采区。西河洪源段和罗家桥段为禁采区;东河的鹅湖、臧湾、王港和昌江的峙滩、旧城为可采区。同时,对每个采区的作业船数量与作业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县政府组织水务、国土、公安、检察、法院、环保等6家组成整治小组,分3次对县境违规采砂进行清理整治。整治中,消毁了8条拒不执行《规定》的采砂船的动力设备,维护了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和河道防洪安全。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 2003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对县内5个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单位拒不缴纳水土保持“两费”的情况,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手段,及时追缴了“两费”。
  【县城城市防洪工程正式启动】 浮梁县县城紧傍昌江河畔,沿昌江一带的局部地段地势低洼,每年汛期,洪水顺沿倒灌而上,将县城围成一座孤城,从防洪角度说,属未设防城市。随着县城建设的日益发展,建设县城防洪工程已是当务之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洪建设与改善城市环境相结合的战略构想,结合县城的地理位置,县水务局规划在县城西端建设朱家港至桂坑段防洪堤,同时拦蓄查村河水,并在堤内形成一个面积达千亩的人工湖。该工程的建设项目主要有主坝(长518米)、排涝站、排洪渠。防洪堤为路堤结合式,设计标准达到20年一遇,保证县城防洪安全。该工程由葛洲坝集团基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至2003年底已完成施工投资470万元。
  【农村“人饮解困”工程顺利完成】 为加快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到中央财政预算内(西部专项资金)安排浮梁县用于补助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完成投资405.5万元,解决了农村饮水困难人口1.36万人;第二期工程,投资240万元,可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群众1.03万人,同时,也避免了农民中许多用水纠纷,提高了农民饮用水的质量,有利于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缩小了城乡生活质量差距,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领导名录
  局长:肖爱国
  副局长:张金开(至2003年4月)
  程桂平
  李兴爱(至2003年4月)
  江庆华(2003年4月任)
  许国有(2003年12月任)
  纪检组长:刘长清(2002年10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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