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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政法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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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982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18
页码:
130-14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1~2003年浮梁县政法情况包括公安、交警、检察、审判、司法。
关键词:
浮梁县
政法
公安
内容
综合治理
【综述】 2001~2003年,县政法委、县综治委,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在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各项“争创”活动,成效显著,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三年连续荣获全省、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县。
机构改革综治力量得到加强,乡、镇机构改革和部分乡镇撤并后,各乡镇均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综治办人员从过去的1~2人增加到3~5人,工作人员通过每年业务培训,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综治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并落实了综治领导和专干60元岗位津贴。
制度建设基本完善。综治工作被列为全县工作重点,并确立了党政一把手为综治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综治领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各级党政历年来开展综治工作的一贯做法。同时,在完善综治工作例会制度、通报制度、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要情报告制度,大案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逐级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政绩档案,实行领导干部综治工作述职制度和综治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制度,把保一方平安的实绩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挂起钩来,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
组建“六支队伍”建立“六道防线”。按照《江西省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划》的要求,组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支队伍”。组建初期保安公司共有保安人员34人,治安巡逻队伍18支计151人,治安信息队伍28支计548人,综治特派员队伍18支计59人,治安志愿者队伍22支计362人,看楼护院队伍82支计462人。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对现行违法犯罪的制控能力和驾驭局势的能力,建立和巩固了“六道防线”。一是在周边地区广泛建立调委会,调解边际地区纠纷(简称“封住边”)。二是对贯穿全县的景瑶线、206国道、皖赣铁路,由沿线乡镇实行综治工作分段承包,划定综治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简称“控住线”)。三是由公安派出所带领社区保安队伍、治安巡防队伍及治安志愿者对全县党政机关、金融网点、安全生产场所等实行重点管理(简称“守住点”)。四是对各种经济组织、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的治安,实行了防范管理(简称“管住块”)。五是对单位宿舍群周围建起围墙或铁栏栅,设立值班室,配备门卫、聘请保安或居民轮流义务值班,实行值班巡逻制度(简称“护住院”)。六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邻里守望、看楼护院、联户联防、街巷联防活动,提高自防能力,守好自己的门(简称“看住门”)。由于实施了群防群治的做法,可防性案件几年来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得到了增强。
调整“国安领导小组”成员。成立“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防止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伺机制造事端,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密切注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动向。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对企图“挑头扛旗”的敌对分子,坚持露头就打。2003年10月国家安全领导小组调整成员,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同志兼任,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支付国安专项经费每年2万元。与此同时,又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一方平安。
【维稳信息网络覆盖全县】 为贯彻“兴国会议”精神,推广“兴国经验”,按照省、市委要求,2003年7月,县建立维稳信息督查网络。通过考核,从全县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了21名信息督查员,其中18人为乡镇信息督查员,3名县直信息督查员。一年来,这支队伍共整理报送信息367条,化解矛盾纠纷148起,预防民转刑案件26起,发展维稳信息联络员360名,形成了覆盖全县的维稳信息督查网络。由于工作出色,善于创新,同年10月,全市维稳信息会在浮梁县召开,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铁路护路联防队成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精神,2003年,县成立了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县境内铁路沿线4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为市护路办选送了10名优秀青年参加铁路护路联防队伍。为此,市政法委,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浮梁县列为全市铁路护路工作试点县。
【“严打”整治斗争成效显著】 2001年4月,县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严打”整治斗争。这次活动确定了17项重点整治工作,着力整治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案件。捣毁了一批恶势力和流氓团伙,捕获了一批在册逃犯。从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全县共捕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4人。其中刑拘141人,报捕150人,批捕127人,逮捕122人,劳教4人;查处治安案件147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5起。其中爆炸、强奸、抢劫、伤害、盗窃案件180起,移送起诉案111起计174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1个计34人。其中恶势力团伙2个计10人,抓获网上逃犯159人。检察机关依法批捕168人,起诉125人,县法院判决128人。2002~2003年又相继开展了以“打黑除恶”等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强素质、树形象、开展创优活动】 着力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干警素质普遍提高。政法各部门按照中央6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2001~2003年,各部门先后召开群众代表会54次,群众座谈会71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政法工作。2001年全县政法部门有89名领导和干警进村入户,走访群众5800人次,共收到意见230条(其中有关部门205条,个人25条,干警业务培训率达90%。近年来通过自学,函授获得大专以上文凭的有150人,占干警总数43%,其中获本科学历36人。2002年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开展“星级创优”活动,成立县“星级创优”活动领导小组。
【国道改造出事端,领导现场解纠纷】 2001年11月8日九景支线改造工程中蛟潭勤坑部分村民与A4标段工程队发生纠纷,县长伍枝勤、分管政法的副县长江木发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和解决了这起纠纷,保证了工程的顺利施工。
【两起命案震惊全省,杀人恶魔落法网】 2000年12月25日,县内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抢劫强奸案,蛟潭村民管红平一家三口被杀,2001年1月11日,三龙枫树排村民朱金明一家三口被杀。2001年5月,组织干警、民兵对“12·25”、“1·11”两起凶杀案嫌疑人吕秋顺,罗日民(均为福港乡村民)进行搜捕,并在10平方公里的大山内进行长达半个月的围捕。后罗日民在安徽芜湖被当地群众举报而抓获。另一凶手吕秋顺也在当年11月10日在县内落网。
【组建全县第一支巡防队伍】 2002年9月,县政法委从下岗工人,退伍军人中挑逃10名人员组建一支县城治安巡防队,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给予解决。
【花爆作坊酿事故,综治工作亮黄牌】 2003年3月9日,三龙烟花爆竹私人作坊发生爆炸,造成一起严重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乡分管领导予以免职,主要领导行政处分,当年市综治委直接对其实施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积极开展“星级创优”活动】 2002年12月中旬,按省委政法委意见,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星级创优”活动。活动范围和标准分别为“五星级政法干警”即忠诚星、廉洁星、能绩星、公正星、爱民星。“五星级政法单位”即团结星、素质星、管理星、执法星、服务星。
【赴上海、杭州进行综治考察】 2002年7月,县委副书记周景伟、潘永俭,人武部政委罗晓云,政法委副书记王顺玲,县公安局局长刘明华、副局长汪新明等一行10人前往上海、杭州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003年,县政法系统大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整顿和烟花爆竹生产专项整治活动。3月12日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国土局、供电局及所在乡镇组织110余人出动执法车9辆、挖掘机1部,投用炸药5箱,摧毁非法小煤窑36个。18日开始对未获得重新核发。“四证”的原保留煤矿11座实施永久性的关闭,全部拆除了设备,封闭了井口。7月14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有关部门50余人,出动执法车9辆,投放炸药81.5公斤,炸毁“扁担井”、“板车井”26处。9月10日县重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非法采煤有所抬头趋势,再次组织人员对寿安21处非法采煤点进行了炸毁。
领导名录
书记:周景伟(至2002年12月)
郑小平(2002年12月任)
副书记:陈成员(至2001年1月)
操兴元(至2003年3月)
王顺玲(2001年2月任)
刘军(2002年4月任)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任:王顺玲(2001年2月任)
副主任:王德元(2002年10月任)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汪新明(2002年10月任)
副主任:何华(2002年10月任)
公安
【综述】 2001~2003年,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它有关政治理论,联系本局实际,重点解决“为什么当警察、为谁当警察、怎样当好警察”这一根本性问题。2003年又以“五条禁令”、“星级创优”、“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学教活动为契机,立足自身实际,紧扣队伍建设,按照已确立的2003~2005年为期3年的“一、二、三、四、五”(即确定“一条主线”:坚持强班子、硬队伍、保稳定、保发展;深化“两大改革”:进一步深化刑侦工作和派出所工作改革;抓好“三大工程”建设:创优工程、基层基础设施工程、稳定工程;实施“四警战略”:坚持政治立警、依法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强化“五大意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各项工作力度。一是收集整理典型条例,汇编成《警钟长鸣》手册;二是开展了“爱警、爱岗、爱民”的“三爱”教育;三是举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十大培训班”;四是成立“警声”写作小组,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全年上稿307篇,其中国家、省、市三级分别超额完成市公安局下达的任务的35%、88.9%、71.8%;五是抓好从优待警,解决了一辆交通车,接送家住市区的民警上下班;为全体民警办理了医疗、意外伤害、人身平安三种保险;成立了前卫篮球队;建设了一个全县一流的灯光球场。从而不仅使队伍凝聚力空前高涨,而且树立了浮梁公安新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年有11项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8项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5项工作被评为全县先进;1人获全国优秀;9人次获全省先进;26人次获全市先进等荣誉称号。
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3年来,全县无一名“法轮功”人员外出滋事或在本地闹事,也无一例插播事件发生,确保了“三个零指标”实现。狠狠打击了“血水圣灵”、“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和取缔了臧湾、鹅湖“血水圣灵”邪教信徒的秘密集会活动。同时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收集信息512条,上报市局268条。其中2003年度收集信息305条,上报市公安局192条。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从2001年4月开始,以两年严打整治斗争为龙头,重点开展“打黑除恶”,破案攻坚、治爆缉枪、打击经济犯罪、“打流窜、追逃犯”、扫除“黄、赌、毒”6个战役和烟花爆竹、治安管理混乱地区、大中型企业、学校周边地区、公共娱乐场所、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7项集中整治,以及强化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武疯子”管理、金融单位安全防范管理、林业治安管理。适时组织了“反盗窃”、“百日破案”、“打两抢”、“抓现行、打流窜、追逃犯”、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急性鼠药等各类专项斗争。2001~2003年,共立刑事案件808起,破案530起。抓获刑事犯罪作案成员587名,刑拘363人,逮捕315人,取保280人,劳教13人,追捕逃犯293名。受理治安案件654起,查处528起,查处违法人员855人,治安拘留137人。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160起,挽回经济损失683万元。公安消防设施和装备逐步完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灭火能力快速提高。3年中,全县共发生45起火警,灭火成功率100%,经济损失仅55万元,死亡1人。2003年,县公安局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全县户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消了王港等3个乡的常住人口户籍代办点。为净化治安环境,消除社会不安定隐患,县公安局加大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查处民爆物品管理治安案件13起79人,侦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品刑事案件5起,抓获6人;取缔非法经营、制造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6家,拆除厂房34幢,收缴炸药42.1公斤和制造爆竹筒机器25台。收缴枪支207支,子弹205发。收缴鼠药2751包、瓶装273瓶、散装7.5公斤。收缴赌博机120余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同时,还圆满完成中央首长途经浮梁等安全保卫任务共38次。
围绕“第一要务”、更新观念,积极推行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6项承诺、16项便民、利民措施。3年来,大力侦破各类经济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的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如:2001年4月19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大千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资料被盗、兴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盗、市啤酒有限公司基建承包商被敲诈、洪源一建筑工程队价值20多万元的铲车被盗等案件,都及时被侦破,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此外,还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等纠纷60余次,出动警力5380人次。紧扣全县工作中心,强化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局团结一致,投入与“非典”作战的第一线,组建了应急分队,切实担负起对可能出现的“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隔离监控工作。为此共出动警力2265人次,车辆474车次,排查常住人口3342人,外来人口2100人,公共场所317处,监控留观病人615人。同时配合医药、卫生部门开展了全县范围内防“非典”药品和食品等基本生活用品的生产秩序整治,查处出售伪劣口罩1起、哄抬药价1起、收缴非法药品、食品13箱(件)。3年来全局干警,始终以真挚的感情、扎实的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严打”整治斗争首战告捷】 根据“严打”整治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县公安局制定的《关于“严打”整治第一次集中搜捕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2001年4月14日晚23时始,全县200余名公安民警分为5个组,揭开了“严打”整治斗争的序幕。截止4月16日早6时,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警车128台次,清查公共娱乐场所26家,旅社34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其中网上在册逃犯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起。第一次搜捕集中行动首战告捷。
【成功破获省公安厅督办的2000年“10·25”枪案】 2001年4月26日下午3时许,县公安局接到报告,称在册网上逃犯周福海在罗家垦殖场出现,正准备乘坐一辆红色“面的”前往景德镇市。局领导立即点将,组成临时抓捕小组。行动小组在通往景德镇市的县城必经之地守候,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周福海。周福海,男,23岁,洪源镇罗家村小方家人,曾因抢劫被判刑3年。周因九景支线二标段不收购他送的砂石,于是伙同他人一起,开枪打伤二标段材料接收员。
【追捕逃犯卓有成效】 2001年,县公安局集中警力追捕逃犯。第一个被抓获的就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占鸿永。他潜逃广州,县公安局民警得讯后,千里南追,终将其擒获;又如,根据上海警方协查通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导率民警一个晚上三去臧湾,连续奋战10余小时,将在上海敲诈他人200万元的3名逃犯臧文芳、臧文效姐弟及另一同案犯程华全部抓获。全年共计抓获网上在逃犯77名。
【县公安机关公务员参加全省公安机关更新知识考试】 为适应加入WTO后,对公安工作的要求,省公安厅与省人事厅联合举办公安机关员更新知识考试。县公安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于2002年4月13日上午在县一小举行此次考试。参考公务员169名,分6个考场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中国加入WTO知识》。考试期间,省公安厅、人事厅,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公安局党委领导到各考场进行巡视。
【成功破获113头耕牛被盗系列案】 2002年7月,浮梁县洪源、寿安、浮梁镇等地连续发生多起耕牛被盗案。8月1日凌晨,蛟潭镇邬家村全村的耕牛被盗一空。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在向市公安局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在邬家耕牛被盗现场发现线索后,拟定了以物找人的破案思路。县局一面调集县境内有关派出所警力进行设卡守候,一面派员到鄱阳、乐平和市区牛集市、菜市场进行化装侦查,控制销脏。8月3日上午,查明4名盗牛犯罪嫌疑人在乐平至德兴的公路上出现,专案组迅速赶赴乐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江和生、潘春根、刘新华、王香仔4名盗牛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自2000年元月以来,采取白天骑摩托车踩点,晚上雇车装牛手段,先后在浮梁、乐平、昌江、鄱阳、德兴等地作案32起,共盗窃耕牛113头。这起为时两年半,在5个县市作案32起的盗窃耕牛团伙案被成功告破。
【三级通信骨干网开通】 2002年9月20日下午5时,景德镇市公安局至浮梁县公安局光缆三级通信网主干道正式开通。开通后,为下一步县局与市局之间公安数据、图像、语言通信联网和全市公安三级通信骨干网的全面建成奠定了基础。
【打黑除恶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2年10月17至19日,3天连续破案2起,查处3人(其中网上逃犯1名),接着又连续作战,一举抓获1名榜上有名的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头目吴慧明,使打黑除恶斗争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抓现行、打流窜、追逃犯”统一行动成效显著】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六大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全社会政治稳定,遵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县公安局于2002年10月29日0时至11月2日24时开展了为期5天120个小时的“抓现行、打流窜、追逃犯”的突击统一行动。5天共破案27起(刑事案件13起,治安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刑拘15人、直捕6人,取保候审9人、治安拘留9人、其他治安处罚16人),追捕网上逃犯2名,提前2天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统一行动任务。
【顺利通过省公安厅执法质量检查】 2002年11月4日~6日省公安厅执法质量考评小组对浮梁县公安局进行执法质量大检查。检查范围是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10月31日办理的各类案件。经过3天的检查、考评,获得“优秀”等级。
【灭两门杀6人凶杀案的最后1名凶手落网】 2002年11月10日晚,县公安局根据秘密侦查,发现发生在蛟潭、三龙两地的“2000.12·25”和“2001·1·11”灭两门杀6人的特大案件的最后1名凶犯吕秋顺在蛟潭礼芳村出现,县公安局领导亲自带领刑侦大队和蛟潭派出所20余名干警前往将吕秋顺一举擒获,将该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摧毁一破坏村委会选举的犯罪团伙】 2002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人许雪莲为了使其兄许某能当选寿安镇宁厂村委会主任,纠集一伙人,分乘4辆汽车到寿安镇宁厂村油麻厂组,将正在忙于分发、收集选票的另一村委会候选人朱某的舅子方民用板凳等凶器打伤。当晚8时许,许雪莲、许远辉又指使一伙人在寿安镇宁厂村盘龙地段用汽车将朱某的亲戚朱长平强行拦下,用刀等凶器将朱长平及其叔父朱水寿两人砍伤,并砸毁了朱的汽车。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通过11天的缜密侦查,于2002年12月10日,一举摧毁了这个破坏村委会选举的团伙,将犯罪嫌疑人许雪莲、许远辉、许远文等5人,全部抓捕归案。
【县保安服务公司正式成立】 根据《江西省保安服务公司管理规定》精神,经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批准,“浮梁县保安服务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该公司的服务项目主要是为公私企业和娱乐场所以及金融部门提供保安服务,为经营危险、爆炸物品的单位、部门提供押运服务,提供民爆服务等。县保安服务公司是县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
【省公安厅副厅长马金云来县公安局视察】 2003年6月10日上午,省公安厅副厅长马金云在市公安局副局长黄金祥、省厅宣传处政工科科长、“大讨论”活动办公室成员彭重平陪同下,到县公安局对“大讨论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先后检查了县局机关和城关、洪源、三龙三个派出所,详细地了解了有关情况,看望了公安民警,并当场解决了洪源、三龙两个派出所无警务用车的问题。
局行政领导名录
局长:刘明华(至2002年6月)
胡中华(2002年6月任)
副局长:程木林
汪新明
周玉登
陈晓
黄家乐(2003年6月任)
政委:谢临鹏
副政委:汪跃群(2003年6月任)
局党委领导名录
书记:刘明华(至2002年6月)
胡中华(2002年6月任)
副书记:谢临鹏
程木林
汪新明
周玉登
委员:陈晓(2003年6月任)
汪跃群(2003年6月任)
黄家乐(2003年6月任)
徐野(2003年6月任
胡明辉(2003年6月任)
林群华(2003年6月任)
局纪检委领导名录
书记:汪跃群(至2003年6月)
徐野(2003年6月任)
刑侦大队领导名录
大队长:徐野(至2003年6月)
姚双朝(2003年6月任)
教导员:杨拔华(至2003年6月)
王秋太(2003年6月任)
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名录
派出所名称 所长 指导员
城关所 林群华 尹兰(女)
瑶里所 徐习仁 胡亚春
鹅湖所 汪金才
臧湾所 陈爱华 蔡庆华
荞麦岭所 肖小宁 龚小华
柳家湾所 吴文平 朱新
茂洪源所 程输文 章群乐
三龙所 孔祥金 郑文田
蛟潭所 杨拔华 张徐发
经公桥所 王波 金华亮
西湖所 李云
交警
【综述】 2001年~2003年县交警大队加强了县境内道路交通管理,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从源头遏制和防范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了国道、省道的巡逻,及时制止违章行驶,疏导交通。3年来,共纠正各类违章76699次,疏导交通509起,整改交通事故“黑点”20处,建立交通安全村35个,取缔非法载客农用车175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800余起。2003年,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一般以上事故下降18.28%、死亡人数下降47.06%、受伤人数下降17.27%、经济损失下降23.04%。2001年5月29日,县交警大队圆满完成了参与江总书记来景视察时的特级交通警卫任务。
【奉命参与江泽民总书记来景视察的特级交通警卫工作】 2001年5月29日上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全队交警冒雨赶到罗家机场至淘金岭一线执行江泽民总书记乘专机来景视察的特级交通警卫任务,以确保车队从景德镇到婺源途经浮梁辖区道路时的绝对安全。5月30日,车队从婺源返回,县交警全体人员提前两小时赶到指定地执行任务。31日下午,江总书记至罗家机场乘机离景返省,县交警全体人员提前在机场至淘金岭一线进行警戒,确保了江总书记车队在此段路上,真空行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同心协力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 2003年7月14日中午13时许,206国道蛟潭路段,一辆载12吨汽油的油灌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翻车,顿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蛟潭交警中队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冒着生命危险,紧急疏散周边群众,同时将来自南、北两个方向的车辆拦截于警戒线外,一边向上级告急求援。经市、县有关领导亲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和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终于避免了一起油灌车爆炸恶性事故发生,把交通事故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圆满完成全县首届文化旅游节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2002年10月12日是浮梁县首届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的一天,县交警大队奉命担任通往开幕式会场和各旅游景区的道路安全保卫工作。交警大队领导,事前已将这项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各路段安全畅通,不准农用车载客和进入各旅游点。在节日期间通往各景区、景点的路段不但未出任何交通事故,且保证了交通道路畅通,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领导名录
交警大队领导
大队长:周玉登
副大队长:朱建华(至2001年)
吴柳宾(至2001年)
教导员:韩锦生(至2001年)
朱建华(2002年任)
副教导员:戴志华(2002年任)
公路巡警大队领导
大队长:周玉登(2002年任)
副大队长:吴柳宾(2002年任)
教导员:吴柳宾(2002年任)
检察
【综述】 2001~2003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服务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加大三个力度,加强四个建设,抓好五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3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23件24人,其中贪污案件16件17人;受贿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5件5人。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1人。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3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万元以上大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55.6%。其中犯罪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8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件,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5件,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2件。在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中,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3件,占立案总数13%。严厉查处涉嫌破坏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实施的犯罪案件。深入到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税收征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及时发现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金融部门发生的案件1件。依法查处一批发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中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5人,立案侦查乡镇站所工作人员5人,查处基层组织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村委会负责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2件。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力度。三年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线索237件,初查120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
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的指示精神,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443名,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1名;受理本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16件620人;提起公诉332件484人,决定不起诉38人。报市院三大刑案件24件45人。在抓好“严打”这个首要环节的同时,坚决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回访、考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消除不安定因素。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深查细究,追捕、追诉一批漏犯、漏罪,建议公安机关报捕犯罪嫌疑人85名,追诉被告人12名。在审判监督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7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已改判)。受理不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案件6件,受理有关部门提请复核案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抗诉已经生效但明显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三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民行申诉案件5件,提请上级院抗诉4件。检察机关与县法院签订了《关于办理民事行政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适用检察建议会议纪要》,为解决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处理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照《会议纪要》向法院发出改判建议2件。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进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大讨论,广大干警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严格执行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和省政法委“五条禁令”及省检察院颁布的“六条禁令”、“六个必须”等纪律,确保两条底线不出问题。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严格赃款赃物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各科室局(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遇有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领导班子中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提高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实施《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依法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选拔任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个关键岗位。
【控告申诉举报中心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县检察院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受理和接待群众举报工作,严格管理举报线索。坚持署名举报每案必复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认真稳妥做好群众上访息诉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在争创全省文明接待室工作中狠抓“硬件”和“软件”建设,改善接待条件,完善各项制度,争创工作取得成效。控告申诉举报中心分别于2001年、2003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黄某某玩忽职守被立案查处】 原浮东分场场长黄某某在任职期间,于2001年3月份决定对该分场大转桥山场进行分伐,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超伐杉木1202立方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4万余元。县检察院对黄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进行立案侦查。此案侦查终结后起诉到县法院,黄某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高检院“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为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县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任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2003年12月5日,组织召开了由县领导和县直单位、企事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会。县检察院先后与县30个部门、企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为中心,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的预防网络,县检察院定期派员到有关部门、企业上法制课,以案释法,采取一案一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同时选择县重点工程,从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验收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与建设部门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2003年,县检察院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三定方案”精神,提拔补充四名副检察长,二名党组成员,配齐配强了院反贪局领导班子。提拔了4名正科级干部和3名副科级检察员,提任了5名干部担任科室正、副职。
【召开不诉案件听证会】 2003年9月24日,县检察院召开不诉案件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基层村委会代表及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到会听证,对犯罪嫌疑人符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通过召开听证会,对符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绝大多数与会代表赞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行公诉改革,提高办案效率】 大胆尝试公诉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2至3天。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公诉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保证了无一案件超期。
【加强立案监督,深挖盗窃团伙】 县检察院从审查批捕戴某某、戴某某抢劫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不但涉嫌抢劫犯罪,而且有伙同他人在仙槎煤矿多次盗窃的重大嫌疑,便及时向乐涌公安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查清戴某某等人的盗窃事实。公安机关根据检察建议,成功地破获了两个多人的盗窃团伙。
【档案室晋升省一级】 县检察院坚持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狠抓“硬件”和“软件”建设,检察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设备先进,门类齐全,管理科学,有效服务”。2003年12月7日,经省档案局晋升考核小组评比,档案管理晋升为省一级,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公条件】 2003年,县检察院围绕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修缮了办公大楼,购买了三辆办案警车,电脑5台,新型复印机1台。建起了功能完备的全封闭监控室,经完善设施,密码传真机房达到省一级标准。办公条件得到改善,科技强检工作迈上新台阶。
【县检察院评为全省“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被省检察院授予“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领导名录
检察长:吴有根(至2002年12月)
王四平(2003年3月任)
代检察长:王四平(2002年12月任)
副检察长:宁根荣(至2003年4月)
郑年吉(至2003年4月)
计新明(至2002年12月)
程玉柱(2003年6月任)
陈国平(2003年6月任)
段晓红(2003年6月任)
刘书展(2003年6月任)
反贪污贿赂局领导名录
局长:陈国平(至2003年5月)
王建辉(2003年5月任)
副局长:王建辉(至2003年5月)
许瑞开(至2003年5月)
郑民庆(2003年5月任)
石向虹(2003年5月任)
政治委员:段晓红(至2003年5月)
许瑞开(2003年5月任)
政工科
科长:程皞
侦查监督科
科长:刘月华
渎职侵权检察科
科长:朱卫民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长:胡联涛
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张少田
监所检察科
科长:易江春(至2003年5月)
检察员正
科级:刘来顺
副科级:汪国兴
审判
【综述】 1989年,浮梁县建制恢复后,由原鹅湖、蛟潭两区人民法院合并组建浮梁县人民法院,承担全县的审判工作。
2003年,县法院内设机构13个,即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派出机构6个,即鹅湖人民法庭、湘湖人民法庭、寿安人民法庭、经公桥人民法庭、蛟潭人民法庭、三龙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在编工作人员51名,其中:院领导5名、审判员33名、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6名、驾驶员1名,另有合同制工作人员22名。4月30日,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大楼内配置了14部电脑,并建立了局域网,县法院网站已进入互联网。
县法院一贯坚持倡导干部在职进修,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水平。全院干警,特别是中、青年干警都积极投入到业余自学中去。有的参加函授大学学习,有的参加成人自学考试。到2003年,全院51名在职干警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共有48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94.12%。其中,有2名法学研究生。全院干警文化水平和专业水平大大提高。
在倡导加强文化、专业学习,提高文化、专业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强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2001~2003年遵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院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星级创优”等活动。认真解决法官职业道德、领导班子、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全院干警职业操守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不良现象得到了根本转变,并建立和健全了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01~2003年,全院先后有79人次和20个集体(个次)受到上级和县法院表彰;有22名干警被评为“五星”干警,还有1人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干警”和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干警”荣誉称号;有5个部门被评为“五星”部门;县法院还被授予市级“文明卫生庭院”荣誉称号。
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的同时,县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狠抓“司法为民”工作要求的落实,促进全院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2001年受理各类诉讼案469件、审结425件,结案率为90.62%;2002年受理各类诉讼案315件,结案295件,结案率为93.65%。与2001年相比,受理数和结案数虽都有下降,但结案率增长了3.03个百分点;2003年受理各类诉讼案678件,结案595件,结案率为87.76%。与2002年相比,结案率虽下降了5.89个百分点,但受理数和结案数分别增长115.24%和101.69%。
审判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执行工作也出现了可喜的成绩。2001年受理执行案221件,执结198件,执结标的696.6万元,执结率为89.59%;2002年受理执行案86件,执结77件,执结标的98万元,执结率为89.53%,执结率与2001年相比基本持平;2003年受理执行案535件,执结339件,执结标的600万元,执结率为79.93%,与2002年相比,执结率虽下降近9.6个百分点,但是执结数却增加了262件,增长340.26%。“执行难”局面得到初步扭转。
【“严打”整治斗争拉开帷幕】 2001年4月27日,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在县工人文化宫联合召开公判公捕大会。县法院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陶×、江××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从此,为期二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拉开帷幕。
【亚伟速录比赛获团体优胜奖】 2001年9月29日,县法院代表队参加市中级法院举行的亚伟速录比赛,比赛分“听打”和“看打”两种方式进行。经过两轮比赛,县法院代表队在参赛的5个代表队中,荣获团体优胜奖。
【女法官法律知识竞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2002年9月10日,县法院女法官代表队,参加市中级法院举行的全市女法官法律知识竞赛,竞赛分抢答题和必答题两种题型进行。县法院代表队在参赛的5个代表队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县法院和县公安局联合举行公判公捕大会】 2002年12月20日,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在县工人文化宫联合举行公判公捕大会。县法院依法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李××、戴××、郑××、扬×、戴××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00元;被告人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2000元;被告人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罚金2000元;被告人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3000元;被告人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在大会上,县公安局依法对数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
【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实行挂牌上岗】 2003年3月1日,县法院开始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并实行挂牌上岗,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受理投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格审限制度,杜绝案件超审限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审判权、执行权,切实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浮梁法苑》创刊】 2003年3月26日,县人民法院内部刊物《浮梁法苑》创刊。《浮梁法苑》是集宣传、信息于一体的刊物。它将为促进县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不断发展和展示县法院风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庭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时期】 2003年4月16日,新修建的蛟潭人民法庭挂牌。这标志着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发展时期。
【王力农到县法院视察调研】 2003年5月8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书记王力农到县法院视察调研。王力农在视察刚落成的审判综合大楼和听取了胡俊萍院长汇报后指出:浮梁法院新一届班子成立后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今后要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突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为确保一方大局稳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县法院视察督导】 2003年5月28日,市中级法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5人到县法院就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非典”预防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督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评价了县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工作扎实,各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
【机构改革工作圆满结束】 2003年6月3日,随着县法院18位法官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庄严接受任命时刻的到来,标志着县法院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圆满结束。
【县委领导和“三长”参加庭审旁听】 2003年7月17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带领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三长”及县属政法各部门部分同志参加县法院公开庭审旁听。
【县法院举行公判大会】 2003年9月26日,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县法院在蛟潭镇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公判大会,依法公开对3名被告人进行宣判:被告人吴××犯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余××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黄××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犯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50000元。
公判大会前,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光辉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为保护好林业资源、生态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和蛟潭地区千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旁听公判大会。
【李曙光到县法院调研】 2003年10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曙光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力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金的陪同下到县法院就基层政法部门基础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调研。他们对县法院在审判活动、机构改革中涉及到的问题、困难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县法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执行大会战兑现大会召开】 2003年10月31日,县委政法委在县法院第一审判法庭主持召开由全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债权债务人参加的执行大会战兑现大会。市中级法院和县党政领导当场向债权人兑现现金60余万元。县法院还对3名抗拒执行的债务人依法实施拘留。通过近二个月的执行大会战,共执结各类案件80件,执结标的390余万元,为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郑臣镇到县法院视察指导工作】 2003年11月4日,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臣镇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的陪同下到县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座谈中,郑臣镇希望县法院要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进一步抓好三件大事,为浮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县委书记伍枝勤、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郑小平等陪同参加视察。
【薛江武到县法院视察指导工作】 2003年11月24日,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江武(女)陪同最高人民法院报刊发行处的领导来县法院视察指导工作。
【曹林淼到县法院视察指导工作】 2003年12月5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曹林淼到县法院看望慰问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并到蛟潭人民法庭视察法庭建设情况。
【扑灭山林大火】 2003年12月26日,县法院30余名法官主动请战,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扑灭了一场山林大火,为保护浮梁县的林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领导名录
院长:谢火金(至2002年12月)
胡俊萍(2003年1月任)
代院长:胡俊萍(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
副院长:秦东阳(至2003年4月)
彭斌娥(女)
袁镇兴
任昌镇(2003年6月任)
院长助理:于秀晃(2003年5月任)
政工科长:于秀晃(2003年5月任)
正科级庭长、审判员
庭长:胡亮生
徐彩毅
审判员:王笑宇
万松春
汪秀容(女)
吴家丁
副科级庭长、审判员
庭长:邬红辉
冯全镇(2003年6月任)
朱源安(2003年6月任)
胡永明(2003年6月任)
审判员:蒋和平
盛长征
胡华荣
副科级副庭长
副庭长:汪秀文
王胜根
韩祖新
徐茂生
司法
【综述】 2001~2003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克服困难,务实创新,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全县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自觉性及法律政策水平的措施和手段。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首先是抓规划落实。及时制订了“四五”普法规划,并上报县委、县人大批转实施;二是按年度抓系列活动。2001年是启动年,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浮梁县实际,制定了《浮梁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律素质教育的五年规划》,重点宣传普及《行政复议法》、《产品质量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知识。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4700本《农村法制讲话》送到农民手中。2002年是“四五”普法规划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首先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定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健全县委常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常委中心组学法。特邀中国政大学法学教授来县讲解民法;多次请市司法局领导和法律专家作法律辅导讲座。建立健全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学法日制度,每月确保一次重点学习《江西省2002年重点普及法制辅导讲话》及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了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农村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企业经营管理者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组织全县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全省企业经营管理者集中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关法下乡”活动,全县74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统一普法考试,1632名一般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县统一普法考试。认真做好2002年普法考试阅卷、入档、登记、发放工作。理顺教育、卫生系统普法考试考核工作,全县共有教师2573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291人参加了2002年度普法考试。2003年普法工作围绕预防“非典”中心工作展开。把《传染病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纳入全民共学法内容。通过悬挂过街横幅、播放电视游走字幕、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总结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全面规范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政法委联合抽查了全县1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中的浮梁镇、县一中、县林业局、市木材厂和蛟潭镇礼芳村5个示范点的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与宣传部、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联合举办“国土杯”法律知识竞赛,主要加强《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林业、民政、安全生产等部门到湘湖镇北安村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2997人参加了全省普法考试。
夯实基础,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基层司法所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热情为浮梁县经济建设服务,维护司法公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001年,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全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使乡镇法律服务市场走向规范化。全县已建立村级调解组织232个,调解人员已发展到820多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共调处民事纠纷3989起,避免民转刑案件60件,调解成功率在96.8%以上。根据市局及县政法委“严打”部署,对全县“两劳人员全面清查完毕。2001年,全县刑释解教共计40人,全部采取了“三帮一”措施,帮教、安置率均达100%o“148”法律服务工作在“热情、文明、高效、优质”宗旨的指引下共受理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2002年,各乡镇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共培训调解员300多人。调处民事纠纷17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86件,化解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2002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共18人,全部落实就业安置,帮教率和安置率达100%,“148”法律咨询136人次。
2003年,各类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共调处各类纠纷1045件,避免民转刑案件1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起,防止群体上访6件,120人次,调解成功率98%以上。2003年全县刑释教人员共有67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
2001~2003年,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7家,办理民事代理96件,刑事辩护6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件。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1928件,其中办理涉台公证8件。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4家,代理诉讼135件,办理非诉讼事务112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学习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以及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和创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乡镇法律服务所等一系列活动,使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干警思想、作风、纪律观念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三年无一干警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三年来有1人获2001年“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光荣称号;1人获2002年江西省“十佳”称号并记二等功;1人被评为2003年全省“五星级”干警;1人获2002年省“两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38人次获市级表彰。
2001年,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县,蛟潭镇被评为全省“两劳”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获市表彰先进单位19个(次)。2002年“浮东灵洞”联调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县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被评为“五星级”单位。
【法律援助机构正式成立】 按全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浮梁县还相继成立了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003年协办和开展法律援助案件5件。
【公证为企改护航】 浮梁县公证处积极介入县国企改制工作,先后为重阳水泥厂、臧湾金矿、市毛纺厂、县供销社办理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公证,办证1500件,解除了双方的后顾之忧。
【走访慰问浮梁籍服刑管教人员】 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利用春节等节日时机带上慰问品前往景德镇监狱、景德镇市劳教所探望浮梁籍服刑和劳教人员,召开帮教座谈会,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促进服刑、劳教人员的成功改造和教养。
【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乡镇调委会组建工作现场会召开】 2003年8月27日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乡镇调委会组建工作现场会在蛟潭镇隆重召开。县司法局领导对各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意见。要求各乡镇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逐步落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和工作的规范化,注重实效,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大力搞好乡镇调委会的组建工作。
【送法下乡】 2003年县司法局出动宣传车下乡(镇)、村巡回宣传,围绕“非典”防治和安全生产这个中心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往浮梁镇、鹅湖镇、蛟潭镇开展法律咨询,一年中,发放普法教材9000余份。其中:《农村法制讲话》4860本,《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400余本,《婚姻法讲话》350本;《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讲话》450余本,送给乡镇、村及农民。
【配合全县“严打”斗争】 2001年5月,为配合全县“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三类刑事犯罪”和“整治”三大突出问题,县司法局采取灵活的方式,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营造“严打”整治斗争的强大声势,动员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严打”整治的支持和参与,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县整治斗争的顺利进行。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多样】 围绕每年的法制宣传日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通过县领导电视专题讲话、报纸专栏、悬挂横幅、设台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把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向高潮。
领导名录
局长:黄伍斤(至2002年9月)
朱家峰(2002年9月任)
副局长:洪松(至2002年9月)
潘跃进
王开忠(2002年10月任)
王平(2003年4月任)
纪检组长:胡天云(2003年4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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