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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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695
颗粒名称: 凡例
分类号: K29
页数: 2
摘要: 凡例
关键词: 凡例

内容

志章设置
  一、本书分政区与居民地志、行政与企事业单位志、重要建筑物志、山川志、名迹志、附录等六个主要部份。
  一、各志中根据需要分别编入地名图、图片、地名词目及释文,少量重要地名撰有专题文章。
  三、附录有地名标准化处理中的几个文件,方言地名集注,废地名一览表,现名与别名、曾用名对照表,建国后乐平县政区沿革集,乐平县物产与地名,乐平县古今名人与地名,乐平县地名一般规律,乐平县地名对联等。
  地名词目
  四、本书共收县内地名2834条,收词范围包括现有的县、公社(场、镇)、大队(分场、街道办事处)、居民地(自然村、片村、农点、街巷、居民区)名称;有地名意义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重要的建筑物(水库、渠道、渡槽、圩堤、排涝站、水电站、铁路、公路、桥梁、渡口、码头、亭庙等)名称;山(丘、峰)、河、地片(山坞、田畈)、岩洞名称;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游览地名称。
  五、各类地名编排顺序:行政区划与居民地名称中,公社(场、镇)名称先排,大队(分场、街道办事处)名称排在所在公社的后面,居民地名称排在所在大队(分场、街道办事处)的后面,所有政区驻地名称都紧接着排在所在政区名称后面。所有各类地名,除分门别类集中编排外,还要按其在地名图中的位置,依自北向南(同一纬度自西向东)的顺序编排。
  六、地名词目皆用语体文的书面语释文。内容一般为:(1)位置与地形地貌;(2)地名学内容(地名由来、含义及演变等);(3)基本情况(按各类地名自身性质而定)。
  七、地名词目的参见条,其内容详见有关专题文章。
  八、词头右上角标有“△”符号的,为居民区名称;标有“*”符号的,为片村名称;大队级政区名称用“【】”符号注明。
  九、凡保密单位名称和具有保密性质的内容概未收入。
  十、词目释文有文字依据者一般都注明出处。如“据《南岸余氏宗谱》记载”或“考《南岸余氏宗谱》”,为简便起见,写成〔南岸余氏宗谱〕。凡引自档案资料和实地调查的结果,概不一一注明。
  十一、词目释文中的地名,除本县内较大或较出名的自然村(镇)未作说明外,其余的皆注明现址或现名。
  十二、词目中的现地名皆为标准地名。不仅是规范的书写形式,而且注明了标准读音。对一些不规范地名和少数特殊地名作了适当处理。
  十三、凡经更名、命名的地名,均按法定的程序审批。
  地名图
  十四、本书编绘地名图30幅,其中:政区与居民地地名图26幅,历史地名图2幅,水利、交通图各1幅。
  十五、词目中的地名一般均标入地名图。但因受图幅限制,局部地方密度很大,酌情删去了少量次要地名;还对极少数字数较多的地名进行了简化。
  十六、地名图主要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1∶5万、1∶20万航测图(1971年版),江西省测绘局1∶1万航测图(1980年版)和地名普查成果资料编绘而成,并经江西省测绘局审查、批准出版。图中社场级行政区划界线未经实测,不作划界依据。县境北部地市界线根据景德镇市地名办公室1983年底编制的1∶10万景德镇市行政区划图(草图)编绘而成。
  其它
  十七、本书中各种数据,除少数另有说明外,均为1980年底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数据,且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十八、本书中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均按各学科、各部门的口径,统一提法。
  十九、本书中的地名汉语拼音均按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1976年共同修定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拼写。书中简化汉字,均采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64年编印的《简化总表》中的字形。
  二十、常用词语。本书中的“建国前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缩写;“文革中”是“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的缩写;“公社”是“人民公社”的缩写;“本地”、“附近”一般指在本公社(场、镇)境内。
  二十一、本书于1983年10月底截稿。截稿后如有变动,只在时间和技术容许的条件下酌量增补或修改,一般不作补正。

知识出处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本志主要内容有政区与居民地、专业部门、名胜古迹、重要建筑物、自然实体等五大类地名的语源、沿革与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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