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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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陶瓷工业年鉴 (一九八七)》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292
颗粒名称: 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分类号: TQ174-54
页数: 3
页码: 374-37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景德镇陶瓷工业的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的主要任务、主要活动内容、研究会的组成、会员权力和义务、研究会经费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 陶瓷工业 目标执行

内容

一、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组织推动全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交流,总结推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经验,研究、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群众性研究团体,是公司党委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助手。
  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两个基本点;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和职工群众的思想,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改善和加强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两个文明的建设。
  一、主要任务
  1.组织和推动企业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者,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思想实际问题,努力探索新方法,开拓新路子。
  2.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经验。开展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的研究活动。
  3.结合当前改革、开放、搞活的实际,探讨研究如何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4.总结交流。介绍推广全系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
  5.介绍国内外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果,经验和动态。
  二、主要活动内容:
  1.本着研究活动以基层为主,研究课题以当前为主,研究目的以应用为主的原则。把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作为研究工作的重点,着重研究有本系统特点的,有代表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问题。
  2.组织、推动系统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研究活动。
  3.不定期的举办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题讨论会、研究会、报告会。
  4.每年举行一次年会,总结交流和推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
  5.征集学术论文,编印有关研究资料。
  6.组织有关单位之间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交流,贯彻上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精神和部署。
  三、研究会的组成: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下列团体或个人均可申请,经单位党组织推荐,理事会审批同意加入本会:
  1.司属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公司党委领导、党群部门负责同志及司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或付书记以单位代表身份参加;
  3.司属各单位党群部门负责同志及热心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者,文化程度必须相当于高中、中专以上。个别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十年以上,并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以上。
  4.会员必须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一定的研究、调查任务。无故不参加研究会的活动或不完成应承担的研究、调查任务达一年者,作自动退出本会。
  四、会员权力和义务:
  会员有参加研究会有关活动,提出建议和优先取得研究资料的权利,同时,有执行决议,完成研究会委托工作的义务。
  五、组织结构:
  研究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理事会协商推选产生。
  研究会设理事会,由研究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召开1-2次,理事会职责:制定本会工作计划、讨论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审查工作报告,评选优秀学术论文。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行使理事会职责,领导研究会日常工作。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在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主持下处理日常工作。
  六、研究会经费
  1.向公司申请拨款。
  2.会员单位交纳会费。
  3.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报告。
  八、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知识出处

景德镇陶瓷工业年鉴 (一九八七)

《景德镇陶瓷工业年鉴 (一九八七)》

本书概述了1987年景德镇陶瓷工业深化改革,把握机遇,推动陶瓷工业的大发展与陶瓷文化的繁荣。详细介绍了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企业的改革改制和各项工作的新进展,促进了陶瓷工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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