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槎滩陂

知识类型: 作品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唯一号: 140335020210000259
作品名称: 泰和槎滩陂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744_00.pdf
分类: 建筑
分类号: TV67
主题词: 引水工程;古代陂堰

作品简介

位于泰和县县城以西约30千米的禾市镇槎滩村,拦截禾水支流牛吼江,集雨面积 1070平方公里,工程始建于后唐年间(923 ~936)。据泰和爵誉村周氏祠堂墙壁上嵌存的碑石《槎滩碉石二陂山田记》记载,后唐天成年间(926 ~ 929)监察御史周矩(895〜976),金陵人,于后周显德五年 (958)避乱迁居泰和万岁乡,因地处高燥无秋收,乃在禾市上流以木桩压石为大陂,长百丈,导引江水,开洪旁注,以防河道漫流改道,名槎滩。下七里筑条石滚水坝(名碉石陂)长三十丈,以调蓄水量水位,旁凹岸深潭下开渠36支,灌田600顷;并买山地,岁收木、竹、茶叶,为修陂费用。 宋初,周矩子周羡(官至右仆射)又增买田地、鱼塘,供修陂费用;并订管理制度及用水公约,以息纷争。周矩孙周中和(官至尚书郎)于宋皇祐四年(1052)立《槎滩碉石二陂山田记》碑,并立有五彩文约, 分仁义礼智信5号,由受益区内蒋、肖、周、李、康5姓村民轮任陂长,负责管理维修。宋代,由周村负责大修3次。元代,山田鱼塘被人侵吞,从此修陂和管理费用按田摊派和捐募。至正年间(1341〜1368), 柏兴路同知李英叔捐资2万缗重修。明嘉靖十三年( 1534)九月,严庄蒋氏重筑。清乾隆年间(1736 -1795)“斗田派钱四十”重修一次。光绪二十四年(1898),周敬五、胡西京捐资重修一次。1939年,群众自筹3969元,泰和县政府补助500元,省水利局补助1000元整修。 新中国建立后,省人民政府决定改建槎滩陂,省水利局派员测量。1952年政府贷款26. 5万元,11 月5日开工,1953年2月竣工。改建工程包括:翻修加固拦河坝,改建高线北干渠,兴建进水闸及渠系建筑物等,共完成混凝土 1591.96立方米,浆砌块石及青砖4376. 87立方米,土方9. 9万立方米,民工12.2 万工日,技工0.4万工日。由于工程委员会全体人员精心施工,节约投资13. 35万元,主持施工的涂传桂工程师等受到省人民政府通报嘉奖。 此后,槎滩陂历经多次扩建和整修,兴建穿过牛吼江的倒虹管1座,增建干渠1条和支渠3条;改建高线干渠,加固主、副坝等,灌溉面积由原来的2.57万亩扩大到4.43万亩,大部分车灌改为流灌,灌区农业生产年年丰收。 1953年成立槎滩陂工程管理委员会,开展多种经营,利用渠道跌水办起两座小水电站,同时发展种植业。1999年管委会总收入达93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