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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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唯一号: 140332020230004000
事件名称: 2006年3月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49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3月13日早上7时25分
结束时间: 2006年3月13日下午4时10分
发生地点: 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

事件描述

2006年3月13日早上7时25分,青原公安局刑警大队接群众报案: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王某一家三口被杀、另一人重伤。接报案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成立了现场勘查组、现场访问组。经现场勘查,被杀三人系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7号户主王某(37岁)、妻子杨某(36岁)、儿子王某(9岁),重伤者系王德汉女儿王某(11岁)。王某、杨某被杀死在离家近百米远的路上,王某被杀死在家大厅靠房门口,女儿王某重伤在房门口靠墙。现场访问组将范围扩到了方圆十里,走访每一家每一户,寻访有没有人员在当天失踪或有异常举动,现场勘查组则在现场寻找痕迹物证、血迹、毛发、指纹等。经过搜索及排查,确定富滩中学初二(4)班的学生李某(男,汉族,1991年3月7日生,富滩镇丹村村委会上源头村小组人)、周本诘(又名周富勇,男,汉族,1991年9月10日生,富滩镇龙塘村委会新居村小组人)两人有作案时间并已失踪,侦查人员到学校调查,找到了二人脱下的血迹斑斑的衣裤,予以提取。分局组织警力架网布控、堵卡清查,并分派侦察员到李、周二人的亲戚家去突袭,下午4时10分,将李、周两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对杀人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分局从接到报案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用了8个小时。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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