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阙某滥伐林木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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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唯一号: 140332020220001928
事件名称: 黄某、阙某滥伐林木案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6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6月
发生地点: 吉安市青原区

事件描述

2008年6月,东固乡灵丰村委会象形自然村村民黄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本村村民阙某自留山(“槽背山”),进行更新造林。黄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请胡某等6名民工,在该山场进行砍伐。2008年10月初,经技术人员鉴定砍伐面积1.33公顷,砍伐松树、杉树、杂树共计47.94立方米,折活立木蓄积量为80.21立方米。10月27日,区森林公安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10月28日,对黄某刑事拘留。11月3日,对阙某实施人保。12月5日,将此案移送区检察院起诉。2009年5月31日,区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2万元;判处阙某管制2年,罚金5000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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