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地方税务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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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唯一号: 140331020220000258
机构名称: 吉安市青原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596.pdf
起始时间: 2001年1月

机构描述

2001年1月成立,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54名,事业编12名,为正科级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已停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12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另外,还负责代征国务院、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残联基金、文化事业费、工会经费。是年3月,成立中共吉安市青原区地方税务局党组。 2001年3月,青原区局设领导职数一正二副,一名纪检组长。内设五个股级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征管科、计财科和监察室,下设河东分局,为副科级派出征收单位,同时还设有六个地税所(股级派出单位):河东所、天玉所、富滩所、值夏所、新圩所、东固所。2001年11月成立稽查局,为副科级直属单位。 2002年8月,根据全省地税系统实行机构改革的要求(吉市地税发〔2002〕66号),青原区局设领导职数一正三副,一名纪检组长,机关由“科”更名为“股”,内设五个股级职能股室:人秘股、征管股、税政股、计财股和监察室;三个股级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发票所、信息中心。下设三个副科级基层征收单位:征收管理局、值夏分局、新圩分局,设一个股级单位:东固所。同时撤销稽查局。 2003年7月,根据征管两分离的要求,征收管理局更名为河东分局,把征收管理局中的征收大厅分离出来,更名为青原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副科级内设机构。 2007年3月,根据省市局基层机构及职能调整工作的要求,区局成立稽查大队,为股级单位,人员3人;5月,区局精简缩并东固所,将其征管范围并入新圩分局,新圩分局负责新圩镇、富田镇、东固畲族乡地方税收征管。并将值夏分局更名为富滩分局,负责富滩镇、值夏镇、文陂乡的地方税收征管。 2008年3月,河东分局下设贸易广场所,负责贸易广场企业及个体税收征管。 2009年7月,根据省市局分局长任期制工作要求,区局基层分局长和办税服务厅主任进行岗位交流,并按照行业需求对机构征管范围进行调整:河东分局管辖区本级、河东街道、天玉镇等除工业园区以外的地方税收征管;新圩分局管辖青原区梅林、华能、富滩、创业园四大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富滩分局管辖新圩镇、富田镇、文陂乡、富滩镇、值夏镇、东固所除工业园区以外的地方税收征管。 2010年,青原区地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股、征管股、计财股、后勤服务中心、稽查大队和监察室等7个股级股(室),1个办税服务厅为副科级内设机构,下设河东分局、富滩分局、新圩分局3个副科级派出机构。河东分局管辖区本级、河东街道、天玉镇等除工业园区以外的地方税收征管;新圩分局管辖青原区梅林、华能、富滩、创业园四大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富滩分局管辖新圩镇、富田镇、文陂乡、富滩镇、值夏镇、东固所除工业园区以外的地方税收征管。是年,除富滩分局办公场所保留外,其他乡镇办公场所均已撤销,统一集中在区地税局大楼办公。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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