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级事业单位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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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778
机构名称: 吉安县级事业单位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3400_00.pdf
地址: 吉安
起始时间: 1993年4月

机构描述

1993年4月,吉安地区旅游局升为正县级事业单位,从外事侨务办分离出来,单独设立机构,办公地址设在吉安地区商业局办公楼内。1995年12月,吉安地区旅游局定为行署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保障旅游业协调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培养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制定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品等行业性规章制度,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并指导旅游资源开发等。 吉安地区旅游局独立建制后,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科、计划财务科,事业编制16人。下设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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