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药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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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632
机构名称: 惠民药局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2805_00.pdf
起始时间: 南宋庆元元年(1195)

机构描述

据明隆庆《临江府志》、清同治《新脸县志》记载:南宋庆元元年(1195),知县何洪在新浚 (现新干县)首建惠民药局,系吉安地区有文字记载中最早成立的县惠民药局。元大德三年(1299),各路置惠民药局,所属州县设惠民药局,后被废。明洪武十七年( 1384),各县复立惠民药局,并设医学训科。 清沿明制。清末,各县惠民药局被废。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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