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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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434
机构名称: 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1881_00.pdf
起始时间: 1990年 4月

机构描述

1990年4月,中共吉安地委根据屮央、省委的部署,下发《关于恢复地、县(市)委政法委员会的通知》,正式恢复地、县(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地委政法委设办公室为止县级机构,下设秘书、调研、政工 3个科,均为正科级机构,定编12人各县(市)委政法委员会设办公室,为正科级机构,办公室主任一般由专职副书记兼任,人员定编按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1986)1号文件执行,一般可配5-10人。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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