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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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372
机构名称: 吉安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1636_00.pdf
地址: 习溪桥人民公社
起始时间: 1966年4月

机构描述

吉安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1966年4月,吉安地区人民银行抽调人员在习溪桥人民公社进行城市信用社建社试点。5月,在原互助会基础上,成立习溪桥城市信用合作社,召开首次代表大会,选举了理、监事会,制定了信用社章程,配备职工2人。1968年,习溪桥城市信用合作社停业结束。 1988年5月,吉安市城市信用社成立。此后,全区各县陆续成立城市信用社。至1990年底,全区有城市信用社12个,职工58人,股金总额605万元。1991年,为加强城市信用社的管理,促进城市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吉安地区人民银行成立城市信用社管理委员会。1993年,在城市信用社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吉安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同年,宁冈县、井冈山市也成立城市信用社。1999年10月,吉安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及下属鹭东、金都、银教等营业部并入吉安市信用社。1999年10月29日,吉安地区信用社中心社再次成立,与城市信用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地址在阳明东路14号。到2000年8月底止,全区共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城市信用社14家,设立营业网点50多个,从业人员达到1450 人,其中吉安市信用社营业网点有9个,从业人员达101人,分别占总数18%和24%。其主要业务是办理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型国营企业的存贷款及结算业务等,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利互助、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原则。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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