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分行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365
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分行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1633_00.pdf
地址: 吉安县
起始时间: 1955年7月1日

机构描述

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55年7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成立,与专区人民银行同址办公,仅增设农村业务、信用合作两个科,配备人员14人,人事、秘书等职能部门则与人民银行合并办公,行政上由专区人民银行兼管。除在泰和、吉安等县成立县支行外,全区多数县未设立农业银行机构,县以下银行基层机构仍归人民银行领导。当时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管好支农资金,指导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业务,扶助农业生产发展。1957年5月,全区农业银行撤销,并入人民银行。1964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恢复重建,行址设在下田侯路 30号,内设秘书、信用合作、会计、农金4个科,并陆续在全区12个县设立县支行和134个营业所。1965 年9月,全区农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合署,同年11月,农业银行再次撤销。 1979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再次恢复建立,定为正处级机构,行址在下田侯路30 号,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会计、企业信贷、社队信贷、社队会计辅导5个科和干部训练班。同年底,除井冈山外,全区13个县(市)均建立农业银行县支行,农村基层银行营业所也全部划归农业银行领导,全区有职工1489人。1984年1月,井冈山农业银行设立。同年4月,地区农业银行迁入五岳观5号新办公大楼。:1988年吉安县的兴桥、长塘、樟山和吉水县的天玉等营业所移交吉安市农业银行管理。1993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99年将地区分行营业部、庐陵支行、吉福办事处与吉安市支行合并,组建为地区营业部。至此,分行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室、稽核审计、零售业务、财务会计、 信贷、专项贷款、综合计划、市场开发、保卫、资产保全共12个处室,以及科技处、银行卡中心、新兴办事处、培训学校等直属单位。全区有12个县支行。在县(市)支行中,有支行营业部12个,营业所(处)154 个,储蓄所56个。全行职工2055人。其业务既办理农村贷款,也办理城乡经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信贷业务,还办理银行卡、咨询、评估、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和国际金融业务。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