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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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358
机构名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1631_00.pdf
地址: 郦县大浣乡西坑村
起始时间: 1933年1月

机构描述

1933年1月,根据中共苏区中央局有关湘赣省工农银行应成为国家银行湘赣分行的指示,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在分红发息后,将筹建之初的私人股份全部退出,将湘赣省工农银行改建成一个完全由苏维埃政府举办的金融机构。1月1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并设立了郦县分行,行址在该县大浣乡西坑村,负责鄢县、茶陵、宁冈、遂川4县金融工作。 湘赣省分行建立后发行新的银币券,主币为壹元券,辅币为壹角和贰角券。1933年上半年新银币券发行数量不多,苏维埃政府为了稳定币值,在安排货币发行时,规定每月只能为财政提供1万元收入。 同年10月以后,为了充裕军费和开展必要的经济建设,适当增加银币券发行。:1934年,由于反“围剿”战争费用剧增,苏区商品流通扩大,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增加壹元、壹角银币券的发行,同时还印制发行 5分银币券和10枚银元券。 1934年2月,湘赣省分行转移到永新县石桥梅岭村,不久又转移到象形、牛田。8月停业,工作人员大都随主力红军北上。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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