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电池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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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285
机构名称: 吉安市电池厂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1198_00.pdf
地址: 吉安市长冈北路13号
起始时间: 1945年

机构描述

厂址在吉安市长冈北路13号,企业占地面积11014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生产性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该企业是轻工部定点生产干电池的专业厂。该厂的前身是20世纪40年代初期,由吉安籍老板张盛光在南昌创办的私营电池厂。1945年抗战胜利后,由其侄张家嵩将该厂迁萍乡,1946年又由萍乡迁回吉安。当时规模很小,只有3个工人,纯属手工作坊,产品为日光牌B20半封闭糊式手电池,日产100只左右。1951年由张家嵩出面,邀集吉安市谱记、通明、新光三家电料行入伙,合并成立永光电池厂,由张任经理,雇工16人,日产上升到400只左右。1956年5月1日永光电池厂实行公私合营,生产规模扩大,职工达34人,日产量达2000只,并开始使用机械生产,购置手板打芯机两部。1958 年改制为地方国营企业,职工增至47人。产品由单一的R20型,增加了 R14.R40两种型号,年产量达到 87.49万只,年产值达12.11万元。1966年国家投资5万元在长冈岭建新厂,1968年建成迁入。1970年引进半机械化流水生产线,并增加R6型新产品,年产量达到601. 1万只,更名为吉安市电池厂。到1992 年,大号电池年生产能力2000万只,2. 5号电池年生产能力达1000万只。1996年,企业有固定资产原值 440万元,净值324万元,销售收入1050万元,利税42万元,其中上交税金41.71万元,企业利润0.29万元。1996年有职工28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人。 1997年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厂兼并吉安市被单厂,组建吉安市白鹭电池有限公司,厂址搬到吉安市军民路2号的原被单厂,厂房占地面积比原厂增大,本想将长冈岭的土地和厂房出售,盘活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开发新产品,使企业上一个新档次。然而实际操作结果,事与愿违:长冈岭的土地、厂房的出卖金,除开支搬迁费,归还被单厂欠银行贷款利息、市财政收走部分土地转让费后,仅剩下270万元用于产品开发,现金周转不过来,运转半年,企业陷入困境。1998年元月,公司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向全体职工募集股金,使企业继续生产运转。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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