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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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唯一号: 140331020210000047
机构名称: 吉安市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382_00.pdf
起始时间: 1963年

机构描述

1963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地区和县(市)相继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人口生育问题进入由政府管理的阶段。“文化大革命”初期,计划生育机构被撤,人口生育又陷入无政府状态。70年代初,全区各级计划生育机构陆续恢复,地区、县、乡、村先后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加强。1981年12月,吉安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各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办公室也相继成立。1983年8月后,地区、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更名为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列入政府序列。为此,各级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物质资料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一起抓。由于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队伍,建立了工作制度,开展了计划生育大检查等,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进展较快,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被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并开始转化为自觉行动。与此同时,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不断向基层延伸,全区各乡(镇、街办)也先后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干部,村级配有计划生育宣传员(后更名为村计划生育专干)。从1988年起,乡(镇、街办)先后设立计划生育服务所,村(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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