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荣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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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3969
人物姓名: 李清荣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645.pdf
性别:
出生年: 1966
籍贯: 盘谷镇谷村

传略

李清荣,1966年生,盘谷镇谷村人。中共党员。外交学院法学硕士,法国巴黎高等商业学校学习研究欧盟法律。1992年后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北京竞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创建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主管法律业务。作为专职证券业务律师,参与了辽通化工(A级)、东北制药(A级)、深圳中航(H级)、南方航空(N级)等60多家企业改制并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项目;作为中信公司、保利公司的代理人,参与了科威特雷耶斯公司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申请的1.2亿美元仲裁案。论文有《美国股市总动员》(商业时代),《欧盟反托拉斯法离中国的兼并有多远》(国际商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中国行政学院报)。为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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