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丽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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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3360
人物姓名: 胡丽华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524.pdf
性别:
出生年: 1941
籍贯: 兴国县

传略

胡丽华(女),1941年生,兴国县人。高中文化。1969年从兴国移民到八都定居,自费办起了八都孵鸭场,自任场长。当年产苗鸭50万只,除销售20万只外,其余30万只全部赊销给当地和外地的贫困群众,并且给予技术指导。多年来,对扶持的养鸭专业户实行包防疫、包治疗、包饲料供应、包成鸭推销一条龙的“四包”服务。通过她的扶持,在当时的120余户贫困户成了万元户。同时培养了孵鸭徒弟47人(其中残疾人2人).还有不少在广东、福建、湖南等省发展养鸭事业。她的业绩受到社会的公认和群众好评,1985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到北京参加表彰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88年.在时任江西省省长吴官正的关心和支持下,她与赣州地区畜牧研究所联合创办了赣州市畜牧板鸭厂,年产板鸭20多万只,出口16万只,增值200多万元。1989年12月被评为“双学双比”全国女能手,江西省女能手。1990年5月被授予江西省劳动模范.并参加了全省劳模表彰大会。:1992年赣州市畜牧板鸭厂获中国首届农业博览会金奖,本人在1997年获第四届全国扶贫贡献奖。1988年起连续两届(第七、八届)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为吉水县政协第五、六届委员会常委。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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