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坤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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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3324
人物姓名: 刘隆坤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518.pdf
性别:
出生年: 1931
卒年: 刘隆坤(1931-1998
籍贯: 高安县东方红镇前河村

传略

刘隆坤(1931-1998),高安县东方红镇前河村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5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水南区人民政府土改工作队干部,吉水县人民法院干部、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吉安检察分院副政治协理员,吉安县东固人民公社党委宣传员,白水人民公社党委书记,白水垦殖场党委副书记,吉水县司法局局长,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正科级调研员。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因工作成绩突出,1959年被授予江西省劳动模范。为县政协第四、五届委员会委员。1992年退休,1993年批准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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