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英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3315
人物姓名: 刘三英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516.pdf
性别:
出生年: 1927
籍贯: 枫江镇上陇洲村

传略

刘三英(女),1927年生,枫江镇上陇洲村人。中共党员。吉水解放时参加工作,任水田乡富口村妇女组长,1950年任农会副主任。1951年她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成立吉水县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任组长。1952年全县在刘三英的带动下,互助组纷纷成立,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被评为吉水县农业劳动模范,江西省农业劳动模范,中南区爱国丰产模范。1953年任刘三英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兼乡妇女主任,中共吉水县委委员、吉安地区妇联委员,同年被评为江西爱国丰产模范。她积极支持爱人抗美援朝,又被评为江西省模范军属,出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参加中国人民第三次赴朝慰问团慰问志愿军。1954年兼乡党总支书记。1955年获江西省农业劳动模范和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8年任公社党总支书记,I960年任公社党委副书记。1978年任吉水县副食品加工厂厂长。1983年退休。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