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生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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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3052
人物姓名: 罗志生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455.pdf
性别:
出生年: 1942
籍贯: 黄桥镇山原村

传略

罗志生,1942年生,黄桥镇山原村人。中共党员。辽宁刊授党校毕业。1961年参加工作.1987年后历任吉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吉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吉安地区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中共吉水县委助理调研员。在吉水县委、县政府工作期间,主要分管农业和政法工作,先后主持起草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农业的决定》、《关于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吉水的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治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协助县委、县政府主要礙抓好105国道“百里经济长廊”和白竹坪园艺场2万余亩果树基地的开发,被评为江西省农业开发先进县。在分管政法工作中,注重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吉水县人民法院荣获1992年全国先进法院。2004年4月退休后,为吉水县老年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会长。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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