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保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2952
人物姓名: 刘福保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435.pdf
性别:
出生年: 1951
籍贯: 枫江镇刘家村

传略

刘福保,1951年11月生,枫江镇刘家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69年参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炮兵648团服役,历任班长、排长、连长,副大队长、营长、参谋长、副团长。参加过对老挝和越南的自卫反击战。1986年转业后任吉水县公安局政委、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县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峡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