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鼎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174
人物姓名: 李元鼎
人物异名: 字吉甫,号梅公,又号石园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211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595年
卒年: 1668年
国别: 中国

传略

李元鼎(1595 - 1668)字吉甫,号梅公,又号石园,今吉水县盘谷镇谷村人。明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行人,任吏部稽勋主事,调文选,迁升光禄寺少卿。李自成占领北京时,仍官原职。后降清,初授太仆寺少卿。清顺治元年(1644),升兵部左侍郎。 李元鼎生性刚直,不畏权贵。在京城为官时有几件仗义勇为的事,成为佳话,广泛传颂。 北京原有吉安府会馆一座,是吉安进京会试举子食宿之所,也是境内在外地做官的人士赴京晋见皇帝下榻之处。朝廷官员魏銷的义子魏仕企图把吉安会馆占为己有。一天,他带着一伙歹徒,手持东厂 (明朝特务机构一一锦衣卫)文牒,气势汹汹来到馆里,要强行霸占。当时在场绅士们见状纷纷逃避,有一个吏部侍郎怕惹祸上身也悄悄溜走,还有几个在场的官员也不敢抗争。唯有李元鼎挺身而出,严词抗争,并将一名打砸东西的歹徒捆绑起来,押送大理寺处理。魏仕和歹徒见李元鼎正气凛然,一个个溜走了,会馆没有被霸占。 熊廷弼以对军事政务策划处理不当而含冤下狱,嫉妒他的人,落井下石,争相诽谤、诬陷,谁也不敢为他辩护,以致死于非命。李元鼎怜惜其死非其所,就亲自为他料理丧事,并接济他的家属,因而惹祸上身,自己也被牵连下狱,多亏李邦华极力相救,才赦免其罪。 李元鼎受挫以后,筑石园于洪城(南昌)之南,以著述与研究学问自娱。顺治八年,经举荐官复原职。 两年后因行贿获罪,虽得免死,但以“杖徒折赎”。归乡后,优游林下,以诗文自娱。康熙七年(1668)卒,终年73岁。死后,以子李振裕之贵,赠户部尚书。著有《石园全集》30卷、《石园诗集》22卷、《灌研斋集》8卷传世。他的诗歌“宏博藻丽、清新俊逸、沉著顿挫、无不毕具”。其学师事邹元标,古文取法欧阳修,文笔清新、活泼。代表作《青原山观瀑记》,探幽觅胜,曲尽其妙,可与柳宗元比美。被列为明末清初江右名家。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