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知章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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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136
人物姓名: 郭知章
人物异名: 字明叔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195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039年
卒年: 1114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北宋吉州龙泉(今遂川县零田镇城溪村)

传略

郭知章(1039 - 1114)字明叔,北宋吉州龙泉(今遂川县零田镇城溪村)人。治平二年(1065)进 ±o初入广西幕府,后历任县令、知州、提点刑狱、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左司员外郎、左司谏、工部侍郎、中书舍人、刑部尚书、宝文阁直学士、翰林学士、枢密院直学士、显谟阁直学士,并曾兼知太原府、开封府、邓州、成都、虔州、京东东路安抚使等职。食邑九百户。 郭知章初入仕途,即“有政绩,决事清明,不挠于大吏,所至民爱重之”。他对王安石推行的新法采取支持态度,在推行过程中,清正廉明,不避权贵,使所在州县府充盈,百姓安居乐业。在为谏官时,数年之中“凡百余奏”,其内容“若复铃法,若通行募役,若用经学取士,皆关朝廷大体”。在论赏罚和用人的奏章中,有当时称为“至切”的语句:“爵禄庆赏,以待天下之贤,愿毋以假借大臣,行己私恩;刑罚诛戮,以惩天下之恶;愿毋以假借大臣,行己私忿。”“忠于陛下者必见憎于大臣,党于大臣者必上负于陛下。”北宋哲宗元符间(1098 -1100),辽国派使臣为西夏“请还河西地”。朝廷命郭知章接待,他对辽使待之以礼,并晓以两国通好的大义,同时指出:“夏人累犯边,法当致讨,以北朝劝和之故,务为优容。彼若恭顺如初,自当有恩旨,非使臣所预知也。”辽使语塞,并服其至诚。郭知章在知太原府时建言:“展南城, 据高阜,以御外寇,括营田,募弓箭手,以代替禁卒。”得到朝廷的许可,有利于加强边防。他为官40余年,清正廉明,反对结党营私,任人唯贤,办案极为谨慎而公正。 郭知章还工诗律,与当时江西诗派首领黄庭坚时有唱和,黄庭坚称他“诗篇清奇,文语温雅,长于碑碣”。在郭知章任职的州县,上至缙绅,下至一介之士,都很推崇或求索他的诗文和墨宝。著有《易义》、 《易谍义》各10卷,并有《明叔文集》10卷,可惜这些诗文大都已失传。 政和四年(1114),郭知章病故。谥号文毅。去世时,黄庭坚亲自为他撰写了墓志铭。宋徽宗谕祭文称他“秉赋德性,浑厚淳全。躬自表树,良吏式宣。台谏著绩,风纪凛然。特立无惧,持之弥坚”。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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