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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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5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分类号: S157.1
页数: 1
页码: 610-610
摘要: 青原区是江西省中部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县(区)之一,据调查,全区土地面积914.6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4.83平方公里。
关键词: 水土流失原因 水土流失状况

内容

青原区是江西省中部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县(区)之一。据调查,全区土地面积914.6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4.83平方公里(合16483公顷),其中轻度流失5858.87公顷,中度流失6633.2公顷,强度流失3700.93公顷,极强流失52公顷,剧烈流失238公顷,水土流失率18%。按水土流失程度分级标准,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剧烈年平均侵蚀模数分别取1000吨/平方公里、2500吨/平方公里、8000吨/平方公里J5000吨/平方公里、20000吨/平方公里,全区每年流失土壤总量578322吨,按氮、磷、钾含量各占0.1%计,则每年流失氮、磷、钾各578.32吨。
  根据青原区水土流失的类型、强度和主要治理方向,全境水土流失区划为预防保护区、预防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其中预防保护区包括东固畲族乡和富田镇,国土面积45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4.08平方公里;预防监督区包括河东街道和天玉镇,国土面积78.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26.64平方公里;重点治理区包括新圩镇、文陂乡、值夏镇和富滩镇,国土面积376.9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115.08平方公里。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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