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任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1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任免
分类号: D625.56
页数: 1
页码: 355
摘要: 按照青原区党政机关的正、副主任科员职务,由青原区委任免,青原区政府序列的科员、办事员职务由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2001~2010年,青原区共审批科员120人,办事员90人。
关键词: 地方政府 人事任免

内容

科级职务干部任免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区委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规定程序管理,乡(镇)和部分区直单位的正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区直单位党内正副科级干部和党群部门的正副科级干部由区委直接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正、副职由区委、区政府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副职及下属副科级单位的正职和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正副职由区委提名,区政府任免;乡镇政府的正副职由区委提名候选人或乡(镇)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罢免“2001-2010年,全区共审批任命正科级(含主任科员)干部170名,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干部283名。
  股级职务干部任免 区政府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主管部门决定,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
  非领导职务干部任免 按照全区党政机关的正、副主任科员职务,由区委任免,区政府序列的科员、办事员职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2001~2010年,全区共审批科员120人,办事员90人。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阅读

相关地名

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