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原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105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供用电 |
分类号: | F407.61 |
页数: | 4 |
页码: | 269-272 |
摘要: | 到1949年,广大农村仍靠松柴、竹片和菜油灯照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电站和输变电网络的建设,青原区各乡镇先后用上了电。其中1976年1月,成立吉安县电力管理站,接管了地区电网在吉安县境内的6千伏~10千伏线路。1978年白云山一级电站投产后,吉安县分为三级供电,一是地区电网供电;二是白云山一级电站直供;三是各乡、镇、村办电站自供。1984年又成立了新号供电所,负责白云山一级站直供电网10千伏线路的维护、管理和负荷调配工作。青原区成立后,随着工业强市战略的转移,招商引资力度的增大,工商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都得到了较快的增长,尤其是第二产业用电量大幅度增大。 |
关键词: | 青原区 统调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