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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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5828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70-1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3年吉安市审判、概况、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的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审判

内容

【概况】 2013年,吉安两级法院切实贯彻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案件30931件,办结30049件(含旧存,下同);其中,中级法院受理案件2378件,办结2319件。全市法院有6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214件,审结2197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276件,审结279件。共判处罪犯251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72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1165件1267人。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治理,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件76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件32人。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8件127人。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6件85人。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免予刑事处罚694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5件,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服刑人员尽早回归社会。
  【民事审判】 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8891件,审结18363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1172件,审结1133件。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3957件,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2820件,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497件。审理金融、借贷、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消费等合同纠纷案件10531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侵害商标权、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等案件37件。
  【行政审判】 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55件,审结347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66件,审结60件。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8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481件,判决撤销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21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协调化解土地征用、山林权属纠纷等行政争议,原告撤诉184件,同比上升14.4%,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通报制度,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3.1%。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036件,执结6707件,执结标的额9.4亿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依法采取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财产审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制裁恶意逃债行为,提高案件执结率。创新执行举措,首创分组交叉执行,强化分段集约执行、财产调查令、执行听证等举措,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认真开展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生效裁判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推行领导包案,协调财政支付,执结案件26件,执结金额1707.62万元。
  【涉诉信访工作】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文明接待、诉讼引导、服务承诺制度。加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机制适用力度,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1518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案件6572件。加大司法人文关怀,依法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11.6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3.54万元,确保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加大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力度,通过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举措,化解信访矛盾,消减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年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23件,化解率达97%。
  【法院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筑牢依法履职思想基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同比下降32.26%。深入开展“三进三解三促”、“人民法庭进村入户大走访”和司法作风专项教育等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全市法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四季度为全省法院第一。开展岗位大练兵,组织计算机录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技能等专项业务竞赛,在全省法院计算机录入竞赛中,吉安法院荣获团体第一名。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310人次。出台《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鼓励法官学习深造。
  【法院基础建设】 逐步改善办案条件,开展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建设,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远程立案、远程视频提讯等工作,新建数字化法庭7个,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行裁判文书上网、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设立新闻发言人、开通法院微博和手机报等,落实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网上公开委托机构。强化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及人数,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一审案件审理,参与陪审案件共计18584件,陪审率达95%。
  【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团视察全市法院作风建设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专项审议,扎实改进工作。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全市法院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9人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68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政协委员114人次,办理委员关注案件和提案16件,邀请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98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构建司法监督员工作监督长效机制,加强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主动邀请司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涉台审判工作】 6月6日,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涉台审判工作的意见》,推出了六项举措维护台企台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市委书记王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的肯定。9月9日,市中级法院成立涉台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涉台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涉台审判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据了解,此为全省首个涉台审判管理机构。
  【全市首例以锌锭冒充银锭骗取银行贷款逾亿元案件】 2010年6月,被告人王中领、林永、王中义、潘新求、周国强、陈鲁白用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新干支行(以下简称“新干工行”)骗取贷款2200万元存入鑫达公司账户,次年5月,以同样的方式向新干工行骗取贷款4000万元。2011年5月,被告人王中领、林永、王中义、潘新求、周国强以同样的方式向上海浦东银行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南昌浦发银行”)骗取贷款2000万元存入鑫达公司账户,后又以购买原材料为名与南昌浦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骗得贷款2000万元。共骗取银行贷款1.02亿元。至2011年11月,鑫达公司还新干工行贷款利息91万元,还南昌浦发银行贷款利息2281.09万元。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多次用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物向银行骗取贷款,造成银行特别重大损失,鑫达公司和六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了骗取贷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中领六年有期徒刑,并处三百万元罚金,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十五万元罚金。2013年8月29日,被告人王中领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4

《吉安年鉴2014》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述了2013年度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农业、工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法制、林业、水利、信息化建设、旅游、交通、邮政、商贸、财政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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