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十二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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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3298
颗粒名称: 加强“十二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分类号: U418
页数: 1
页码: 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吉安市加强“十二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
关键词: 交通 农村公路 管理养护

内容

11月24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十二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的职责和机构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市级机构称公路管理处,为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县级机构名称统一为农村公路管理所,乡镇可在相关站所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牌子。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经费来源参照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执行,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所需人员由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所派出。同时还规定了农村养护资金的投入渠道,养护工程费由县级财政每年按一定比例安排大中修和水毁经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在成品油价格燃油税中央转移支付中支付,县道不低于5000元/公里·年、乡道不低于1600元/公里·年、村道不低于600元/公里·年,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市本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上述标准的10%予以补贴,并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基数中列支出。在《意见》中还明确了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严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数据库,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公路应急保障体系等措施,逐步形成农村公路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有路必养”的目标。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2

《吉安年鉴2012》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述了2011年度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介绍了特载,大事记,专记,吉安概况,中国共产党吉安市委员会,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吉安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吉安市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法,军事,农林水,自然观测,工业,园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信息化建设,旅游,交通,邮政,商贸,外资利用和外贸合作,财政税务等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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